第68章(3 / 4)

。母亲是个极美的女子,因为这美丽,所以高傲,以为凭着这张艳丽的容颜能让她得到一些她生来不曾拥有的东西。当她真的明白那些说爱他的男人其实并没有怀着一颗真心的时候,她已经不是别人眼中纯洁的女子。

她从大城市回了小镇,带着钱和孩子,可没有人会想要娶她,除了刘正风。他爱她,敬她,甚至心里对她是有种畏惧的爱慕。 在此之前他从不让别人知道他是那么地爱着她,用一种卑微的态度来面对她。

到后来,竟是刘正风娶了她。他自是满心欢喜的,虽知她肚中的婴孩不是他的,也知她心高气傲,是看他不上的,可还是为能拥有她而觉得幸福。可她不是甘于平淡清贫的女子,不到三年,她已经忍受不住,抛家弃子,就这样走了。

她要的,全不在那个小镇上,甚至到如今她已经走遍了这个世界,一边得到一边失去,却仍然不肯回到这里。

他自然是留不住她的,拿她的话来说,就是以她的条件嫁给他也是他祖上积了福的,他凭什么还想让她一直留在这个破地方。

刘正风哑口无言,他向来言语笨拙,在她的面前更是半天挤不出一句话来,做的最多的也只是傻笑。她走了,三岁的嘉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倒并不太在乎母亲在不在家,况且她在家时也不大管他的。那时的他,以为只要有父亲就够了。

后来他的生命中出现了一个女孩,比他大几个月,长得和想象中的洋娃娃一样美丽可爱。母亲给他讲过的唯一一个故事是灰姑娘,他虽然听得乏味,却认真地听完了。母亲自认为自己也应该是灰姑娘,最终会由王子带给她幸福。他那时却觉得萧筱是灰姑娘,是会变成公主的灰姑娘。

她温柔体贴,善良美丽,似乎所有关于美好的形容词用在她的身上都不觉得奢侈。像所有那个镇子上的男孩子一样,他喜欢她,明目张胆地喜欢。他喊她姐姐,无时无刻不在她的身边做个跟屁虫。他们两家是邻居。萧筱和她的外婆生活在一起,因为刘正风常常照顾她们祖孙,因此萧筱对待陆嘉木也不是一般的好。

她照顾他,自认为就是他的她姐姐。早餐是外婆做的,一半是她的,一半是嘉木的。她拉着他的手去上学,刘正风工作忙,一整天也见不到人影,衣服是她洗的,饭是外婆烧的,甚至连他都是睡在萧筱的床上的。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她都在他的身边。母亲走之后,她的名声更差,他走在路上大多会被那诸多多嘴多舌之人指着骂小野种,便是在学校里也有调皮的学生骂。他刚开始会与他们大打出手,可他那时瘦弱,长得又秀气,自然打不过。那时是萧筱站在他的面前,挡住了所有口水和拳头。

他的幸福和另一种快乐开始在一个雨夜。她那日生病,他在学校里没了依靠,却放开来和那些人痛快地打了一架。几个孩子倒在雨地里,嘻嘻地笑成一团,他们也大概没有想到像小女孩的陆嘉木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他回了家、刘正风没有去上班,他因为一个失误彻底失去了得来不易的工作。家里黑乎乎的,天气预报上说要刮台风,早早地就停了电。刘正风点了一根蜡烛,暗暗的,他喝得醉醺醺的,一个人坐在地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有点害怕,他知道自己不是这个养他的父亲的孩子,可那一天他却突然开始害怕,害怕这种他认为很好的关系的结束,也害怕突然变得阴郁的刘正风。他避开了刘正风,走进自己的房间里,没有电,只能无聊地准备睡觉。

外面风大雨大,他睡在床上,迷迷糊糊中感觉到一双手抚摸着他的身体,那是苍老憔悴的手,带着微微的湿意。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害怕,蜷缩着身子,紧闭着眼睛,不敢睁开,不敢去正视是什么不能相信不能想象的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可最后他还是不能不睁开眼睛,在那个人带着欲望和羞愧的眼神中逃了出去。那个时候他还小,从未接触过这些东西,可隐隐约约地总是能感觉到什么是不好的,什么是隐晦不明的。

萧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直不停地问他,他不肯说,紧紧地闭着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