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原地结婚啊!

横看竖看,左看右看,简直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般配。

再说了,他们已经都同居了,跟结婚有什么区别吗?

莫非,温律师是因为他是律师,有职业病,一向严谨惯了,力求合理合法,所以才急于领了那两本结婚证,再举行一个昭告天下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