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1 / 2)

苏仲景和我对视了很久,忽然悟了。他抱紧我,心跳的声音快得如最急促的鼓点。

洞窟里,有水珠滴落,我肩上传来湿热的感觉,他说:“夜瞳,对不起。明知道不能陪你一生一世,明知道越相爱越会让你伤心,我还是忍不住爱上你。”

他永远舍不得伤害我,所以犹豫,所以抗拒。

我拍拍他的背:“没关系,我是朝秦暮楚的妖怪,可以用变化术陪你慢慢变老,等你死了我就忘掉你改嫁,别这样看着我,天底下帅妖怪那么多,我保证忘掉你,保证会改嫁,好不好……”

至少,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我们可以努力在他活着的岁月里享受当下!

生平第一次,我想让别人开心……

7

婚后的日子,我有尝试做一些人类雌性的行为,比如做饭。

可惜我做饭的起因是荒诞故事,过程是恐怖故事,结局是悲剧故事,苏仲景很努力地想将悲剧扭转成喜剧,可是悲剧多几次,他的肠胃终于撑不住了,闹得我超没脸,躲角落里郁闷。最后他想了又想,跑过来说:“人类中,‘贤’其实是‘闲’事的‘闲’,闲着没事干的妻子才是好妻子,努力闲惠,做闲妻,什么家务都别干才是对的。”

我给他绕得直挠头:“小倩不是这样说的。”

苏仲景痛心疾首道:“所以她不闲惠,你可千万别学她。”

我觉得他可能是安慰我,不过安慰得很中听,于是依了。

我不做家务的生活井井有条,房间不会变成命案现场,黑山的妖怪不会被骚扰,大家都很快乐。

有时候我会和苏仲景去人类的城镇里玩,看花灯,看龙舟,逛庙会,看大戏什么的。苏仲景蒙着面纱,不喜欢惹是生非,我这辈子惹的事够多,不差少惹几件,每次进城都变成又瘦又矮,高颧骨扁鼻梁厚嘴巴,满脸麻子,看上去就尖酸刻薄没人要的妇人,免得被周大郎那样的家伙缠上。

黑山富饶,我贪吃。苏仲景年幼时也锦衣玉食过,很懂得吃喝之道,去很好吃的摊子,帮我选出最好吃的美食。偶尔遇上些不知事的纨绔,见他貌丑,冷嘲热讽,苏仲景却不太在意。我总是黑着脸冲过去,又想起不惹事的承诺,再黑着脸冲回来。

街上锣鼓震天,报喜声传,是城东张家二郎中了举人,鲜衣怒马,意气风发,老父热泪盈眶,大摆流水宴,庆贺家门出贵人。邻人纷纷恭贺,未出闺的小娘子们羞答答地瞧,只夸二郎是文曲星下凡,俊俏好儿郎。酒摊旁边,有读书人好生羡幕,议论纷纷,然后看一眼我眼前堆的盘子,再看一眼苏仲景的书生打扮,忍不住窃笑:“哪来装腔作势的丑八怪和乡下婆娘?以为披上长袍就能装读书人吗?”

苏仲景觉得他们不对,想开口与他们商讨几句圣贤书,奈何风吹面纱,露出真面目。

读书人个个表情就像见了鬼,吓得跳起,直往后退,继而纷纷鄙夷,连看都不肯看他一眼,更别提说话了。

苏仲景低下头,有些落寞。

我也替他难过。

无论妖怪们多喜欢他,也改变不了他是人类的事实。我曾听见他在梦里与友人高谈论阔,引古据今地争论时事,也曾看见他在梦里,含泪呼唤死去的爹娘。可惜梦想只能做梦实现,他藏在心里。

我望着高头大马带着新科举人穿过街道,人人夸好,心里有些不甘。若我的郎君不是被大火毁去容貌,肯定比这丑八怪举人英俊一千倍,若人类不是以貌取人,断了他的求学之路,他的才华会比这白痴举人高一万倍!

区区相貌之别,割开了天与地。

为何那么蠢的举人会被夸奖?我那么好的男人要被嘲笑?!

苏仲景善良,能忍受同类嘲笑,在山里安分过日子。

我脾气不好,为他不甘!

我玩空心思想办法给他治疗脸上的伤痕,可惜他的伤痕过于陈旧,极难痊愈,大部分的妖怪自愈能力都很强,也不太在乎美丑,没有研究治疗烫伤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