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岁月的纹理。

这次,她没有再独自出发。身边坐着林志风,另一侧是林雪球。一个轻微鼾声,一个安静闭眼。

她轻轻拎了下毛毯,把女儿肩头滑落的那一角掖紧。

她曾经一个人来深圳,住过最潮湿的城中村隔间,拖着扫帚和抹布在别人的家里弯腰低头。如今她回去,不再需要为了生计拼命,只需要想亲手把这段漂泊的日子,妥帖地合上。

男人鬓角白了,孩子也长大了。她心里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踏实过,哪怕病了。

出租车驶出机场高速,风热烘烘的,从缝隙灌进来,卷着潮味。树荫底下的电动车像蚂蚁排队,红绿灯一亮,就轰地散出去。

郑美玲坐在副驾,手指搭着车窗边,一边看路一边念叨,“那边,早年我住过两个月,一水的握手楼,中间搭根竹竿就能晒一整条街的衣裳。”

她往远处指了指,“那片全拆了,原来我干家政就在那儿下工。有个阿姨每次给完钱都要我喝碗糖水,说‘你咁瘦,点解啲地仲擦得咁靓呀?’”

“啥意思?”林志风问。

“你这么瘦,怎么地还擦得这么漂亮啊?”林雪球翻译道。

“哎呦,我闺女真厉害。就来那么几次就学会了?”郑美玲笑。

林雪球对这座城市的情感,一直很复杂。她喜欢它,因为郑美玲在;她也讨厌它,因为它离平原太远。

一个最北边,一个最南边,这是横跨整个国家的距离,也是她和母亲之间的距离。

上学那会儿,她迷过粤语歌,也痴过港片,嘴里念着《天若有情》的对白,窝在被窝里学那些舌尖打滑的发音。她说是因为喜欢,实则心底清楚,那不是自娱,是一种靠近。

她知道郑美玲在广东,总幻想过有朝一日,她们母女能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想,等那天真的来了,至少别让自己像个外人。

虽然后来她发现,母亲从未改过那口平原味儿的乡音,在这座城市的外乡人也不用讲广东话,就能生活很好。

可那一天,终究没来。现在,她也要彻底离开这座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