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他。”
阿莱森平静地叙述事实。
“我喜欢他。”
段寻麟复述阿莱森的话,体力不支,抱着祝青柃的手却未松分毫,华月明及时护住他将要倒下的身躯,眼前的人模糊不清,他仍要继续说,“我的选择从不会错,如果你觉得我这么做错了,那么,我八年前选你也是个错误。”
这话一出,众人皆是哗然。
“段寻麟!”
阿莱森身边的秘书勃然大怒,“你以为你在跟谁说话?!”
“那我是在跟谁说话呢?你告诉我。”段寻麟冷笑着反问。
“你!”
“寻麟。”
阿莱森的中文说的并不好,所以说得很慢,仿佛带了讨好的意味,“我对你的选择没有异议,我也没有任何劝告你的必要了。我为你祈祷,少受点伤,我需要你,看顾好我们家的产业。”
这些年他步步高升,走到现在的位置,段寻麟功不可没。他是想要将段寻麟完全变成自己的傀儡,让他忘记情爱,可段寻麟的无情无爱里,包裹的却是浓到无法忘却的情感伤痛,曾经那么痛,所有表情达意的感官远比任何人都敏感,就因为祝青柃跟他一样是个中国人,加上是个美人,就轻松将他拿下,完全不堪一击。
就算不再是无懈可击的段寻麟,他也再找不出另一个能比段寻麟优秀的管理者,他选择妥协。
“是,干爹。”
段寻麟松了口,便也彻底气力用尽,往后躺进莱蒙让人及时抬来的担架。血流得太多,他很快就意识不清,在陷入昏迷之前,他把手里的蜻蜓发夹送进祝青柃手里,低声细语,“柃柃不要死……要回家,就等……等我。”
同样晕眩的祝青柃在一片混沌中,清清楚楚听见了这句话,他紧捏手心的发夹,没有拿起来再伤害自己,而是贴向自己心口,心脏鲜活跳动,带动了青绿色的发夹,一下又一下,那只蜻蜓仿佛也活了,振翅而飞,飞过无尽的绿,一头扎进了潮湿拥挤的小巷,落在了一双病态白的手心之上。
“柃柃,长发很不方便,姐姐买了这个蜻蜓发夹给你,快戴上试试!”
祝青柃穿着宽松的黑白校服,头发已经长到了肩膀上,青涩漂亮的脸上满是惊喜,他弯下腰贴到祝福儿怀里去,说:“喜欢喜欢!姐姐送的东西我都喜欢。你帮我戴吧。”
祝福儿瘦了很多,脸上的肉陷下去,一笑,两个酒窝也更深了。她哎呀了一声,把蜻蜓发夹别到祝青柃头发里去,捧着祝青柃的脸看了又看,赞叹道:“我家弟弟长得可真是芝兰玉树,谁看了不喜欢,这么俊美,指不定有多少女同学暗恋呢。”
“马上就要高考了,我哪有精力去关注这些。”
祝青柃摸着头上的发夹,目光快速扫过祝福儿枯瘦的手背,说,“我想学医,他们说医学专业分高,我……”
“学什么医!”
祝福儿打断他的话,蓦地从台阶上站起来,两条细眉紧拧,“你明明对历史感兴趣,想做文物修复,干什么去学医!”
“……我现在不喜欢了。”祝青柃拉住祝福儿的衣角,小声道,“人是善变的,三分钟热度再正常不过了,姐,我现在是真的喜欢医学,真的。”
“那你是不是还喜欢研究白血病?是不是还喜欢一个大男人留长发,天天被别人骂不男不女?!”
祝福儿情绪一激动就泪失禁,生了病,再这么一嚷,越发弱柳扶风。
祝青柃脾气算不上好,对着祝福儿,他总是没脾气,甚至好得过分。他拉着祝福儿的手晃,好脾气道:“我希望姐姐长命百岁,当然要去研究白血病,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我不在乎。别生气了姐姐,兴趣和工作可以分开,不冲突,还能两全其美呢。”
听了这话,祝福儿没觉得好过,甩掉祝青柃的手,蹲在地上埋在膝盖里哭得直颤。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祝青柃也悄悄红了眼,几次伸过去想要摸摸祝福儿的手都停住,他故作轻松地说:“姐,我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