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秦母非但没有迷路,还跟一个女同志相谈甚欢。

那位女同志的年纪跟颜穗相仿,穿着的确良的外套,黑色的裤子,梳着两条很粗的麻花辫。

看起来很纯良无害。

秦母看到颜穗,下意识翻个白眼。

可她又对颜穗笑。

“这是我儿媳妇。”

女同志笑容友好:“你好,刚刚这位女士在这边迷路,想要去百货公司,所以我就带她过来。”

“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先走了。”

“不急。”秦母拉住女同志:“我都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什么地方,过几天我去你家做客呀。”

秦母实在太热情,女同志只好说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江眠,就住前面的胡同。”

秦母顺着江眠指的方向看去,点点头:“颜穗,你记住了吗?”

颜穗挑眉,这跟她有一毛钱关系吗?

她也抬眸看过去。

略微惊讶,因为徐翠花和黄灿灿家都住那儿,还真是巧。

“阿姨,你家住哪里呢?”江眠问道。

秦母示意颜穗来回答:“我刚来才第二天呢,到处都不太熟悉,问我儿媳妇她知道,不过她也才来没多久。”

“你来多久了?”

颜穗淡淡道:“我们就住在旁边的家属院。”

江眠当即表示尊敬:“我哥哥也当兵,就跟着秦团长呢!”

事情真是越来越凑巧了。

得知是秦晏带的兵,秦母更加高兴,拉着江眠的手就说有缘分:“既然这样,咱们就一起去逛逛百货公司吧!”

“走吧,颜穗。”

秦母挽着江眠的手走在前面。

颜穗推着自行车追上去:“妈,我得回去跟秦晏打个招呼,我们是在家没等到你回来,才出来找你的。”

这时候沈知州找过来,气喘吁吁。

“伯母,您,您走的也忒快了吧,我到处都找不着您啊!”

“小伙子你来的正好,现在你就骑自行车回去,跟阿晏说我跟颜穗去逛百货公司。”秦母说道。

沈知州连忙答应下来:“嫂子,把自行车给我吧。”

颜穗不喜欢逛街,因为逛街是没有目的的,就是随意的闲逛,相当浪费时间,她还不如回去多看点书,找找灵感写她的小说。

可她也不能拒绝,好歹是她的婆婆。

不看僧面看佛面。

于是一行三人就前往百货公司。

实话说,颜穗来这里两个多月,都没来过一次百货公司。

秦母进了百货公司,就跟回了自己家似的,非常的闲适自在,不过她边看边摇头,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入得了她的法眼。

总结一句。

“这里的东西,都太out了。”

第124章 起的礼貌

这边的百货公司,自然比不上港岛那边。

颜穗笑着过去:“既然这样,不如我们就回去吧,反正家里也不差什么东西,而且您应该也有事要跟秦晏说,对吧?”

不是打电话回去问,结果呢?

秦母眼神躲闪了下:“这里的东西,虽然没有港岛那边的百货公司好,但也能逛逛,至于那些事情,等回去再好好说吧。”

她拉着江眠走进一间服装店。

“这几条裙子都不错。”

“颜穗,你过来试试,妈给你买衣服。”

都是一些很时髦的吊带裙,在这边几乎没有什么女孩子穿,要么就一定要外搭才行,否则就会被人指指点点。

没办法,这边的思想还是很守旧。

秦母一直在港岛那边,思想自然开放很多,她不觉得有什么:“你的身段好,穿什么都合适,多拿些新款吧。”

不等颜穗拒绝,秦母已经付钱。

“给,不用跟妈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