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已经凌晨两点四十分了,凌家的女佣都睡着了,没有人在楼梯里走动。

“太好了,”狗蛋心里暗暗欢喜。

他偷偷地跑下楼,光着脚,蹑手蹑脚地,生怕发出一点声响。

吃剩的蛋糕就堆在院子里的桶里,桶很高,狗蛋哪怕踮起脚,也没办法拿到里面的蛋糕。

他左右看看,也没有可以踩的凳子。

无论怎么够,都够不到里面的东西。

周围只有一张桌子。

狗蛋摸摸脑袋,仔细地思考起来。

他将桶微微地倾斜了一个很小的角度,靠在桌子上。

以三角形稳定住。

这下,不仅桶的高度降低了,里面的蛋糕还不至于撒出来。

狗蛋立刻伸手抓起一点点,狼吞虎咽地吃着。

他吃地太着急了,又有好多天没有吃东西,一下子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吃了两口就有点晕碳水,他急忙深呼吸,就地坐下,再深呼吸。

对穷人家的孩子来说,低血糖实在是太容易见到的事情。

狗蛋从小到大,如果按照城市孩子的标准来看,没少吃苦。

他一口一口地吃着,实在感觉很噎,就想一想梅子,让自己的嘴巴里多分泌一些唾液。

然后继续吃。

他知道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

他现在是一个孤儿,当时在现场,凌叔叔和苏阿姨应该也是看他可怜,或者是被那群警察盯着,觉得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不好,才带回来的。

他进门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说,说他是个克星,会克死自己的爸爸妈妈。

狗蛋眼睛红红的。

他不希望给别人带来麻烦。

所以如果凌叔叔和苏阿姨不喜欢他的话,他就再也没机会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糕了。

“谁在那里?”

身后突然冒出一个人,狗蛋吓了一跳,手掌心捧着的蛋糕掉落在地。

他怔住了,缓缓回过头,与此同时,一双男士拖鞋,踏过草地,踩着莎莎作响的声音,最后把鞋尖对准了他。

狗蛋抬起头,满嘴的奶油,“凌……凌叔叔……”

凌承胤看到有人在滚院子里的泔水桶,以为是刘妈在找人处理,结果迷迷糊糊地越看越不对劲,就过来一探究竟。

他皱着眉头,看向那个桶,有些生气,“谁让你吃这个的??”

狗蛋立刻手扶地站起身,委屈巴巴地低着头,“对不起凌叔叔,我以为没人要,就吃了。”

他急忙说:“我可以给您家里洗盘子,洗多少都行。”

狗蛋伸出自己的双手,“我很会洗盘子的。”

一个六岁小孩的手,本应该是细嫩柔软,可可爱爱的。

可是狗蛋的手,却全都是老茧,裂口,血疤。

他的指甲里都是泥泞,手指头也伸不直,一看就是做多了重活,而且冬天又挨冻了导致的。

还有他说的那句话。

我很会洗盘子的。

凌承胤黑眸看着他,那一瞬间,竟然有些恍惚。

好像回到了六年前他在会所实习的时候,苏苒和他说的那些话。

凌承胤蹲下身,伸出手。

狗蛋以为要打他,害怕地紧闭双眼,捏紧拳头,却没有躲开。

凌承胤将他抱起来,心疼地把他嘴边的奶油擦干净,“我不是这个意思,那个桶常用来放别的东西,不干净的,吃了会拉肚子。”

“你要是饿了,可以叫家里的阿姨煮饭给你吃。”

“走,叔叔带你吃好吃的,好不好?”

狗蛋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凌承胤在很多人面前都是冷漠的,不屑的,每次看到他身后跟着那么多人,狗蛋都觉得他酷毙了,可是又觉得好害怕。

他点点头,凌承胤把他带到了餐厅,拉开椅子,“坐上去,饭菜马上就做好了。”

狗蛋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