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豪、顾琳,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我坐在听众席的第一排,脸上没有快意,也没有悲伤,只是一片深不见底的平静。

结束后,有人引我到一个安静的偏厅。

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递过来几份文件,他的语气公事公办,却带着一丝同情。

“这些需要您签个字。”

我颔首,接过笔,在指定的位置一一签下自己的名字。

整个过程,我的左手一直紧紧捏着一只小小的丝绒盒子。

秦御一直安静地等在门口,他看着我做完这一切,才上前将自己的大衣披在我肩上。

“结束了,我们回家吧。”

我默然点头,将那个小盒小心地收进口袋,随即拢了拢大衣步出法院。

身后的门缓缓关上,也将所有的过去彻底隔绝。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