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会变大的彩珠,到撕名牌,在校服空白处画画,给朋友和喜欢的人写信,不知道都是谁先带起来的。
“我记得,当时都在外面的小卖部抢好看的信封。”
“对对对,当年觉得可有意思了,现在想起来真是莫名其妙。”杨青青缓了缓,又说:“提起写信,还是周时序最抢风头,我们离开学校当天是他生日,不少女生来给他送信,那场面我都羡慕。”
听见这段话,黎清欢的思绪被拉回很久以前。
那天她同样记忆深刻。
夏日午后风拂树荫,她坐在树下的长椅上,看着不远处抱着一摞书的周时序。
他怀里的书上堆着信件,都是女生们送的。
周时序在深城四中的名气很大,据说是因为他入学时,各个班都在流传“三班来了个很帅的学弟”,于是大家一窝蜂的跑到教室门口偷看。
高二时,他被一位女生狂热追求,声势浩大到差点惊动校长,又被集体围观。
到他高三,开学典礼演讲,作文竞赛获奖,优秀共青团员......上过主席台,又频繁出现在学校公示栏上,很难不引起关注。
黎清欢知道他有多受欢迎,特意等到他身边没有人时,拿着手中的信走过去,叠放在其他信上面。
或许是她太紧张,又可能是信件太多,一不小心掉落了。
黎清欢正想捡时,周时序已经放下手中的书,弯腰捡起那封信,夹进书里,重新抱起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