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雨夜我在你身边,盼望你会知,可知道我的心,比当初已改变~”
为了不被妹妹嫌弃,他特地精心搭配一身衣服,力争从头帅到脚。
池念不喜欢他有胡茬,所以池屿拿着刮胡刀,把嘴巴周围一圈剃得干干净净。
不过,他天生体毛不多,腿和胳膊都没啥汗毛,连几把那儿都没啥毛,所以胡子也没啥刮头。
女生大多不喜欢体毛旺盛,但对男生来说,体毛旺盛,意味着男人味十足,更象征着男性力量和阳刚魅力。
曾经的池屿,也为天生的体毛少而自卑过。
尤其有个“毛手毛脚”的张鹏辉对比,更觉得自己男人味不够。
为了拥有旺盛的体毛,他偷偷往身上抹过生发剂,奈何没个吊用,甚至越抹越毒,也不知道那是生发剂还是“百毛枯”,差点连他仅剩不多的毛都抹秃了。
悲愤之下,池屿只得放弃自己的“生毛大计”。
好在女孩不喜欢毛多的,池屿心里平衡不少。
再说,他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儿,胸肌腹肌肱二头肌都有,岂会因为身上没毛显得娘气?
收拾好脸蛋,用发胶固定好发型,池屿忍不住臭美,对镜子里的自己吹个口哨。
这么帅一爷们儿,走在路上,不会被女孩儿缠着要微信吧?
哎呀,可惜了,他暂时对“宣艺”心有所属,只能拒绝其他美女了,嗐!
池屿容光焕发出卫生间,得瑟地一抹头毛,冲沙发看书的傅一瑄显摆。
雨吸湪队1
“一瑄,你看兄弟我今天是不是特别帅!”
蓝色牛仔短袖衬衫,杏色宽松五分裤,露出没几根毛的修长小腿,还骚包的穿了中筒白袜,清爽帅气,跟青春男大似的。
白袜上,还印着一个小彩虹。
当然,神经比钢筋还粗的池屿,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穿了基佬专属的彩虹白袜。
他只觉得,今天的自己,帅爆了!
傅一瑄抬眸,沿池屿的脸,逐次扫到他脚上的白袜。
这个过程长达十秒,他才转回视线,淡声开口。
“还不错。”
“那可不是!啧,我只是不爱打扮,真拾掇起来,肯定不比涂脂抹粉的男明星差到哪里去,还比他们更有男人味!“
得到傅一瑄的正面认可,池屿的尾巴顿时翘起来。
不过,他有点纠结,该不该把衬衫扎进裤子里,还是不塞好点?
衣摆扎进裤子,更显肩宽窄腰,能把他腿长的比例显摆出来,还干练利落。
衣摆不扎进裤子,虽然不能展现腰腿比,但更洒脱率性。
还好有傅一瑄在,能帮他参谋参谋。
傅一瑄的衣品审美,池屿是比较信任的,肯定比他强多了。
“一瑄,你帮我看看,我是把衣服扎进去好,还是不扎好?”
池屿把衬衫塞进裤子,兴冲冲问傅一瑄。
为了展示作对比,他特意抬头挺胸,沿360度转一圈,确保得到对方最准确的答案。
衣服扎进去,不仅凸现出池屿的长腿和细腰,更致命的是,连带蛮翘的屁股轮廓,也跟着显露无余。
傅一瑄见状,沉默。
不是不好,而是……好到有些过分。
见他不说话,池屿迫不及待问:“怎么样兄弟,你觉得我扎进去帅还是不扎帅?”
一声中气十足的“兄弟”,将傅一瑄游移的思绪,硬生生拽回来。
他垂眸,冷声开口:“把衬衫放下,你不适合把衣服塞进去。”
居然被否定了?
池屿摸了摸后颈,犹豫不定嘀咕:“我觉得我这样挺帅的啊……哪里不适合,你要不再看看?”
“我说了,不适合就是不适合,你如果不信,以后别找我问。”傅一瑄面露冷色。
池屿“啊”了一声,还是选择相信傅一瑄,讪讪将衬衫衣摆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