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四人那通身的气质本就显得与普通村民不同,因此当他们走过,无一人不注视他们,但也只是注视,没人敢当面评论的。
就在这时,路上一个黝黑的年轻人,红着脸和耳朵,出现在几人面前,结结巴巴的说道:“林姑娘,这是我今早刚刚河里捞上来的鱼,还很新鲜,你拿回去吃吧。”
林宝珠认出他是几天前种玉米时候帮忙担水的其中一个人,但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多谢你了,这个鱼是你自己辛苦打来的,你留着给你家里人吃吧。”
看到这个,郑燕平黑了脸,气呼呼不说话。
那人继续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抓鱼很厉害的,家里人吃的我待会再去抓。”
林宝珠正要接着拒绝,刚刚开口,郑燕平就抢在前面说到:“这位小哥的心意我们心领了,鱼你拿回去吧。”
那位送鱼的小哥抬起头,却被郑燕平沉下的脸上的凶狠吓了一跳。
别看平时郑燕平热情开朗,随和好相处,但再怎么说,他也是从小在军营里长大的人,逞凶斗横根本不在话下,对付一个小村民,只需要稍微漏出点气势就可以。
那送鱼的小哥说不出话来。
见此,林珏轻声细语的开口道:“我记得别人好像是喊你小马哥是不是?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这个鱼我们真的不能要你的,你拿回去孝敬家里人吧。”
有了林珏的缓和,现场气氛轻松了很多,那小哥尴尬的笑了笑:“那我将鱼拿回去了。”然后立马转身就走,走了几步甚至还跑起来。
郑燕平看到这里,嗤笑一声,然后回到之前的开朗面容:“我们走吧。”
郑燕平的这方变化,林宝珠和林玮都没察觉,倒是林珏看的清清楚楚。
回去后,郑燕平打到的猎物引起了林家人的夸赞,尤其是老夫人,一遍遍的说,很少被夸的郑燕平都被夸的不好意思了。
抓回来的兔子还没死,在众人的围观之下蠕动着身体,此举引起了林玡的注意:“我想养兔子。”
听到林玡的话,林宝珠突然想起来一些有关养兔子的事情。
兔子是一种繁殖能力很强的动物,母兔的繁殖周期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且每一胎都不只一只小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