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是很稀有的东西,人族中只有凤毛麟角,能感受得到自然的灵。

女巫,又是很普遍的东西,人族分辨女巫,留有一本著作,上面写到

“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

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

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

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

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因此每个女人几乎都被指认为女巫,人族相互指控,三百年间,十几万“女巫”被人族自己处以极刑,猫刑、轮刑、碎头机、铁娘子……残忍程度,人狼族都赞叹不已。

如你所见,指控女巫,几乎不需要任何理由,甚至,男人觊觎女人,就去举报她,以观赏她赤裸的身体;女人嫉妒女人,也会举报女人,以实现报复的快感。

处决“女巫”就相当于一种色情演出,常常是万人空巷地前来观看。

当得知这件事也有他的“推波助澜”后,她抿了抿唇,有些责怪地看向他。

无所谓,他早就知道会这样。

他根本不斯文,也不是什么翩翩公子,只是有狼王地位的加持,旁人看他便有滤镜。

好了,她现在也不喜欢他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都是平民,对你构不成威胁的。”

“你在怪孤?你为什么不问问人族为什么那样?”

可狼族并没有多做什么,甚至这三百年审判女巫的浪潮也是人族自己掀起的。

他们只是派出自己的人,在民间寻找真正的女巫,救下来带回王城,以防她们真的受到迫害。

三百年间,统共也没找到几个。

十几万人都是人族杀的,关狼族屁事?

“或许,孤太纵着你了。”他淡哂一声。

然后他把她丢回了人族的城市。

她是个聪明的姑娘,没有一开始就被人族背刺,为了活下去,她甚至借了宗教的势,伪装成虔诚的信徒,靠着她的草药,靠着她稀奇古怪的新技艺,博得了镇上人的好感与崇拜。

似乎,她就是那个打破女巫魔咒的天选之人。

短短一个月,第一个觊觎她的男人出现,同时,艳羡又嫉妒她的女人也冒出了头。

她做了那么多善举,一并被人们否认,冠以魔鬼伪善的面具。

她被拖出家门,拖到神圣的教堂,准备下一步的极刑。

有趣的是,她反抗起来,威力也挺大,狼王在旁瞧得津津有味,看她杀人,干脆利落,也不失为一种暴力美学。

当她以为自己就要逃脱之时,他背地里使了个小手段,最终还是惹得她被活捉了去。

然后他虐杀了教堂的主教,拿走了主教脖子上的十字架。

审判日,她被抬上布道的长桌,男人女人们按住她的手脚,扯开她的衣裙。

身披主教黑衣的狼族青年,捧着圣经,走到了她跟前。

低头,附在她耳边,用只有他们能听见的声音低语:

“这就是,你想救的人。”

他握住她白皙的脚踝,将颤抖的小姑娘从长桌上拖至他的胯下。

斯文圣洁的十字轻轻一晃,布道的恶狼朗声同人族宣布:“人啊,这女巫全身沾满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