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不买了佳仪,好贵,要两千五呢,我够穿了。”

夏衣这个价,确实算是贵衣裳了。

女孩嘴角抿出个小梨涡,“哎呀,我知道的啦,你平时又不是什么乱花钱的小狼,你只是喜欢两件衣服罢了,而且两千五,也不贵。路西法,我们就活那么几十年,有喜欢的东西,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是可以享受的。”

这姑娘一看就是没吃过贫穷的苦。

如果她一个月只靠家里给的三千生活费过活,就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了。

可事实是她一个月确实不少赚,小狼花两千来块买两套他喜欢的衣服,她也供得起。

何况价钱什么都是其次,不配得感是很可怕的一个东西,会让原本自信的人变得敏感又脆弱。

她配得上她想要的,路西法也一样。

她希望小狼可以心想事成,那些美好的,昂贵的,珍惜的东西,本就值得与他相配。

路西法眼泪汪汪:“呜呜呜,你这样让我很难过,佳仪,我是个穷逼,还是个只会吃软饭的穷逼!”

惹得女孩轻笑不止,“乖啦不哭,我都说啦,你才来,总要有时间适应。”

于是后来,路西法的体能便用在了包揽家务上。

他时常撅着狼屁股擦地,把地板擦得一尘不染。

他家姑娘极爱干净,他疼爱她又很勤快,洗衣机里多数时间都滚洗床单。

小狼学会了使用燃气,然后一边放着ipad里的厨艺视频,一边给老婆做好吃的。

即使佳仪说过允他两年适应环境,现在正值经济下行的周期,他去找工作也找不到什么好的,或许找到了也要白白耗费数年在前景不好的岗位上。

她要他去留学,修学四年,再想赚钱的事,反正有她,小狼就不用担心没有肉吃。

她是真的很强,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养活起一只成年的公狼。

跟她一起留学的中国学生,家里的生活费一个月有六千的,有八千的,还有上万的,都是些公子小姐,富贵人家。

相比之下,她的三千就显得有些可怜,可这姑娘硬是靠自己赚足了他们俩的生活费,甚至还有盈余。

他知道她说的那些话是为了他好,她也确实不缺钱花,可是……他就是心里不舒服。

他不想靠女人养着。

他想成为佳仪的依靠,而不是佳仪的散财童子。

第三个月,他学会了基础的俄语,能大致沟通交流后,小狼便迫不及待地冲出了家门。

当然,一切都是背着佳仪偷偷进行的。

他不是安分的狼,做不来那些精细的工作,暴戾嗜血的本性也需要一个宣泄口。

凭着狼族敏锐的嗅觉,他摸索到了人类的黑市。

就跟狼族喜欢把人类丢进斗兽场,欣赏厮杀时的血腥画面一样,人类也很喜欢这个游戏。

人类喜欢看自己的族人自相残杀,这是件荒谬的事情。

路西法知道,不过是因为人类喜欢在内部划分,将人划分成三六九等,划分的依据是钱,是权。

穷人在这个世界是没什么价值的,不过是富人的血库,韭菜,还有玩物。

很不巧,他现在就是个穷狼。

他是个穷狼,但他要养活他的姑娘。

于是这只穷穷的狼走进了人类的斗兽场,赌拳的擂台上,与一群穷途末路的疯狗斗殴。

他对人类这个种族没有什么疼惜,他不同情那群落魄狼狈的人,也不觉得朝他们贩卖毒品,或是摘走他们的器官,会有什么负罪感。

要不是怕佳仪揍他,他没什么不敢做的。

像这种低劣的动物表演,只不过是下下策。

那天夜里,他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蹭蹭跑回家里,这是他在这个世界里赚的第一笔钱,是他给她买的第一份礼物。

沈佳仪还在桌前算题,她习惯了小狼在晚上跑出去一会儿,只当他是在夜跑消磨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