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开口,问道:“你明知她会这样?”
牧希自然开始表忠心那一套:“只要是王想要的东西,臣必定会全力以赴地试上一试。”
其实女孩的病气,在他的调理下,已经渐渐有了起色,但他还有一点不大确定,这疑惑足够他内心惶恐,寝食难安。
“那送她回去的法子呢?”
牧希行了一礼才道:“请王放心,除了臣,谁都不会知晓那术法。”
少年气的狼王忽而就笑了,清清冷冷,好似皑皑雪山闪烁的稀碎金芒。
只听哗啦一声,青葱的叶片上便落了腥甜的血浆,大片大片的殷红,直接遮盖了原本的翠绿。
他甩了甩爪尖上的血,清俊的脸庞上沾满了神官的血污。
那天,清贵的少年来找她时,怀里抱了一摞卷轴。
这段时间对沈佳仪来说,简直像段模模糊糊的梦境,梦里梦外都是袅袅的药香,有时混合着雨水的淅沥,有时是虫鸣与阳光的热度。
她抬眸望向天空。
这里的天很蓝,是不曾被现代工业污染过的蓝,就如它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也是没有任何现代光源的黑暗。
见她出来晒太阳,他便很开心,仍是远远的就站定,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令她舒服的距离。
她凝眸看向他怀里的书册卷轴,若有所思,第一次,很是坚定地朝他走了过来,裙摆在阳光中映射出极漂亮的亮光,那是华贵的丝绸才有的质地。
狼王顺势坐在树荫下,他心思细腻,竟然想到身高体型对她可能造成的压迫感,于是早早放低了姿态。
女孩凑近,随意拿过一个卷轴,展开一瞧,是类似儿童启蒙的语言教材,图文并茂,看起来很是简单。
她病了一个月,这个少年一直在照顾她,供她吃穿药食,不曾怠慢她,更不曾冒犯到她。
这让她稍稍放松了警惕,在全然陌生的环境,终于肯托付些许的信任给他。
诚然,伊比利斯没有辜负她的信任。
他本就涵养极佳,风度和仪态都是王族倾尽资源与心血培养出的继承者,端的是派温雅矜贵的君子做派。
虽然他平时是个嗜好杀生取乐的阴暗公狼,但在她面前装的久了,竟然连自己也信了。
狼族南地的语言,是他一字一句教会她的。
西方的文字相比汉字,几乎是毫无逻辑的字母堆砌,何况古老的南地语言。
她学的略微吃力,但还是努力在学。
伊比利斯并不是整日都能陪在她身边,每日的数个小时,她便争分夺秒地跟他学语言。
这少年是个很称职的老师,逻辑清晰,且十分耐心,好似记得她说过的话一般,时常会给她些她爱听的夸夸。
沈佳仪能够自己说出完整句子时,问他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是生是死?”
“我想回家。”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你是不是我的小猫?”
她话密起来,每日能见他的那一小段时间,就会揪着他问出好多问题,往往是还来不及回答,她就又冒出了新的问题。
一直以来,从三年前她对着合欢问出的第一句话开始,她就一直追着他认宠物。
伊比利斯指了指自己,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告诉她自己真身的事情,可是一旦上升到狼与人,两个种族的维度,那些尘世的纷乱与争执,观点的对立,民族的血恨,太过复杂的东西便会悄无声息地介入。
他不想她面对那样矛盾的世界,他完全有能力把她养在温室之中。
于是少年狼王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只道出自己的姓名伊比利斯·弗格尔桑。
虽然但是,他选择不暴露狼的本体,就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e馒生張????⑼9贰92???⒐綆新
可是沈佳仪还是那种看小猫的眼神看他。
因为他独特的瞳色,灿金的眼眸,冷冰冰却很温柔,明明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