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离婚,诉求是:一、夫妻共同财产及被告名下‘味研食品有限公司’股权各分50%,二、婚生女陈聆声、婚生子陈望川由原告抚养,三、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证据包括:一、被告与第三者姜蕴的亲密照片、短信记录及医院产检单,显示其怀孕三个月;二、原告与被告已分居一个月十四天,关系破裂;三、被告母亲因原告网上曝光出轨事件,上门暴力攻击原告的录像;四、公司协议证明,原告方椿无偿提供独家食品配方,经专家评估,该配方贡献占比公司利润的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