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脸,变得比以前漂亮,他一眼就认出,可是那脸上的表情却是他陌生的,矜持内敛,恰到好处的亲切,而以前的喝酒、大哭、神气、委屈,他再无机会见识。

“她还是小孩子,你忘了?她叫你都是叫王叔叔的。”乔远峰想起来余宝笙对他们的称呼,真是各具特色,一帮人被一个小姑娘搞得哭笑不得。

“嗨,不说这个我还真忘了。觉得我面相老叫我叔叔,可叫你就是乔帮主。乔帮主是谁啊,金庸小说里的大英雄啊,‘虽千万人我往矣’的大英雄,称呼都不一样,一看就有私心。天天跟在你屁股后面,左一声乔帮主,右一声乔帮主的,我都羡慕有这么个好妹子了。虽然你不让乱开玩笑,但是当年我们背后都称呼你俩小俩口。只可惜造化弄人,你去了日本杳无音信,那小丫头如今也不知身在何方。”老王满脸遗憾伤感。

乔远峰再喝口酒遮掩自己早已风起云涌的内心,他没有跟老王说余宝笙现在就在同一所医院,说什么,说他们虽然成为同事,却生分地要把以前那点儿熟络都埋在地下。

打车把老王送到医院附近的招待所,司机问他还要去哪儿,乔远峰捏着口袋里的信,想也不想地报了一个地址,直觉里寄信人的地址该是余宝笙的住址。车停在小区门口,乔远峰却犹豫了,这样找过来又能做什么,是确认这封信,还是确认那个人?师傅等得有些不耐烦,问还要不要走,乔远峰赶紧付费下车,慢慢踱进去,看看信封的地址,某栋楼某个单元某个窗户,或许就是他要找的人,可是真的找到人,他该说什么,说对不起?说过去?答案在心头一片模糊。

当年他也讶异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个小丫头,仅仅十几二十天的时间,此之前他不相信有一见钟情的事情。后来每每想起这些他宁愿把那种莫名其妙生出来的喜欢归因于同病相怜。

起初的确当余宝笙是个小孩子,一个大学毕业的人看一个高中生可不就是成年人看孩子的眼光,乳臭未干、幼稚有趣,可是有一天他深夜上网出来找水喝撞见她穿着睡衣迷迷糊糊从房间里出来上厕所的时候,作为一个看过很多人体的医科学生来说,很容易地辨认出小丫头正蓬勃生长的胸部没有穿胸衣,乔远峰觉得自己的脸刷地就红了,窘迫地打个招呼甚至连水都忘记拿又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小丫头大概都不记得发生什么,他却在看到她时尴尬地咳嗽几声掩饰自己的失态。

那天之后,娃娃脸的余宝笙突然在他的眼里变了样,鸟儿一样细瘦的腿套在牛仔裤里修长笔直,合身的衬衫罩在身上也显出几分婀娜的味道,受委屈不说话看着他时,一双杏眼水雾氤氲,因为整天往外跑圆脸略有些瘦,也显出娇柔可怜的尖尖下巴,她的每一处都牵扯着他的目光和神经,说不出原因,看她笑,心里就暖暖的,看她难受,心头也会疼。直到某天晚上他做梦梦见与余宝笙亲吻相拥,醒来后发现身体某个部位又硬又痛,才惊觉自己太过分,他明知道这种春梦在医学行为上很好解释、最平常不过,但对着余宝笙无邪的娃娃脸,他觉得自己太卑鄙。虽然在离开的前夜断然拒绝了余宝笙,但那种情绪一直在心底的某处存留,在日本他也会不经意想起,嘴角带笑,不可否认,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他也曾经想过小丫头和父母到底最后怎么样了,大概也慢慢习惯彼此的分离,她独立自主完全可以照顾得了自己。他劝过她,父母虽然分开,但是对她的爱不会减灭,当时小丫头只是嘴角一撇,他当她是置气。可是今天这封信,他才知道在那颗小小的心里很早就存了绝望和沮丧,却拼命开出笑容的花朵,如果与余宝笙再见面,他有些反感她的端庄有礼,可是知道这最深处的原因,许久未疼过的心又开始疼,原来他心里最珍藏的一朵花并不快乐,原来她的不快乐曾经只愿意给他看,原来他可以放手她的幸福,却见不得她流的眼泪。

只是这一切都终结于刚才的一幕,他在她的楼前踟蹰徘徊,一辆车疾驶过来在前方停下,他不过是无意识地将目光投向车辆,却看见驾驶座上的男士突然倾身向旁边的人靠过去,两人的面贴到一切,乔远峰礼貌地将目光避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