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线条变得柔和温润,黑眸荡漾着深情的波光,“是在你我的洞房花烛夜。当时你说,阿婆清是用牡丹花晒干发酵而成的,酿酒所需的水,必须用阿婆溪中刚刚化冻的春水,好像还有一首诗专门描写此酒……”

清姿的笑容如春日明丽的花影:“窦巩的《送元稹西归》,‘二月曲江连旧宅,阿婆清熟牡丹开’……”

“对,就是这首诗!”嗣源摇头而笑,将大手覆在清姿小手上,“嫁给我这个不通文墨的粗人,实在委屈你了。可曾后悔?”

“后悔也没办法了,被你步步为营地弄上贼船了……”清姿清甜地笑着,深深凝视夫君,以手抚过他染满沧桑的眉目和坚毅冷峻的面孔。

因为一辈子戎马征战,他脸上皮肤很粗糙,肤色是常年被风吹日晒的小麦色。

他从来不是那种俊美得令人一见倾心的男子。

然而他的容颜,她第一次看见就深深印入心扉了。

十多年前,她踏冰渡河,中箭晕倒在军营门口,醒来后第一眼看见的,便是这张容颜。

那一刻强烈的震撼,她永远都忘不了。

似乎是某种奇妙的心灵感应,她脱口而出:“你是十三太保之首的大太保!”

尽管后来她讲了一大堆理由,关于她是怎样认出他来:“其一……其二……其三……”

但在她睁开眼睛的那一秒,那近乎电光火石的一秒,脑海里根本不可能进行这么多推测。

她就是在第一眼认出了他,仿佛她早就认识他。

她正要凑过去告诉他:我不后悔,如果有来世,还要和源叔做夫妻……

还没来得及说,外面就有人高声传报:“启禀监国,少将军派快马回来了!”

李嗣源霍地起身,满目柔情瞬间消散,整个人又变得沉雄刚冷,对清姿道:“你先吃,我出去一下。”

清姿点点头,也没有心思再吃了,等了一会,她轻脚轻手从廊道走向前殿,一路上见到宫人,她将指头竖在唇边,不让她们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