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上公交车,梦安然打量了一下身旁的少年,不由得开口问道:“哥,你多久没买过新衣服了?”

牛仔裤倒是无所谓,越洗越好看,穿个六七年只要裤腰合适,裤腿不短就不成问题。但他身上的白色衬衫已经有点发黄,领子也洗变形了。

记得刚到梦家的时候她就看过梦羽书的衣柜,除了校服外,只有三四套休闲装,而且都很旧了。

鞋子更加,一双发黄的白色帆布鞋,一双掉皮的运动鞋,国民老牌子,六七十块钱一双。

梦安然就不懂了,陆倾城床底下七八双五百多块的漂亮鞋子,怎么梦羽书就不舍得给自己换两双新的呢?

同为一家人,消费水平差这么远,宠妹妹宠到这种程度,真的值得吗?

梦羽书扯着略带尴尬的笑,“我……不太在乎穿衣打扮,女孩不一样,最青春动人的年纪就该打扮得漂亮些,所以打工赚来的钱大多给陆倾城买衣服和护肤品了,自己没存下什么。”

曾经他觉得自己辛苦打工,节约下来的钱给妹妹买衣服买鞋子都是值得的。

现在……只能说他不后悔吧。

尽管陆倾城狠心绝情地无视了他所有的付出,起码他对得起良心,可以坦坦荡荡地说他从没亏待过陆倾城。

梦安然抿着唇,暗暗叹了口气。

梦家人真是她见过最奇怪的人了,陆倾城是上辈子救过他们的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