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张的居然安度到了现在最终也只是轻松的结束掉了自己的性命罢了就像感叹真的不公太多了!期待作者的第二本了!

番外:杀夫案 · 张春梅

「逃命有罪?施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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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一个月,窦微找到自己的导师周然,恳求他替一位女性打辩护官司。

她就是二十四年后,0322 案关键的人物之一,远郊小卖部老板娘张春梅。

翻开卷宗,详细记载了张春梅案的案发过程。周然快速阅读了卷宗内的文件。

关于争议焦点在于,张春梅是否为正当防卫。

庭审前,周然作为辩护律师单独去见了张春梅。

“支教的环境怎么样?”周然问。

张春梅低头的视线只盯着自己脚,声音在偌大的探视室内显得极轻。

“支教的村子在山上,这里的条件远比想得更加艰苦,屋顶时常漏雨,学生家长宁愿孩子去剥玉米也不愿意让他们读书浪费时间。我只能一个人默默整理好自己的情绪,换上笑脸继续去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样的日子,一直维持到…”她顿了顿,抬眼看向周然的眼眶里噙着泪,“见到了那个恶魔。”

2001 年 11 月 10 日,二审法庭

卷宗显示:2000 年 5 月 10 日晚,张女士与女性朋友外出,但丈夫怀疑有其他男性在场。5 月 11 日凌晨,丈夫酒后回到家中,与张女士发生争执,持刀威胁其开车找朋友对峙,并在沿途殴打、拖拽张女士还撕毁其衣裤。凌晨 3 时左右,趁丈夫在车外抽烟看手机。张女士启动车辆逃离,丈夫见车启动便爬上引擎盖,张女士继续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其丈夫被甩至副驾驶车门处,继续扒住车辆随车前行。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致扒在车上阻拦的丈夫死亡。

同年 7 月 10 日,法院判张春梅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 9 年。

法槌落下。

“张春梅不服一审故意杀人罪判决上诉。请辩护人陈述上诉理由。”审判长的声音在庭上显得沉闷。

周然起身,向各位微微颌首,“张春梅的行为,不是故意杀人。是长期家暴之下,面对正在发生的侵害,为保命而做的正当防卫。”

“反对!”检察官立刻站起,“辩护人混淆视听!案发时,死者张二已在车外,张春梅在相对安全的车内,生命并无直接威胁。她启动车辆加速,故意甩动车身致死,主观故意明确,就是故意杀人。”

审判长:“反对有效。辩护人请围绕事实和法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