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房间,方肃特意问了问客房前台的工作人员,确认丛溪是早晨才走的,心中的愧怍总算稍稍减轻了一些。

可他仍旧心乱如麻一整天都是如此。

回到家,脱了衣服,钻进浴室,打开淋浴喷头,闭上眼睛,任凭水汽氤氲过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他又想起丛溪来。

这些年,许多个这样的时刻,他脑子里想的总是同一个人,丛溪。

想她,她的笑容,她的眼神,她那双细白纤长的手,她的腰,她的唇,她右侧耳垂下、脖颈上的那颗痣,她生气时微微簇起的眉,她撒娇时千回百转的声音,她爱吃的水果,喜欢的花,她专心致志挥动画笔时的样子……

他想她,方肃,想丛溪,不是泛泛、囫囵的想,是非常具体的一种想,具体到某一个吻,某一句话但其实又很抽象,因为他无从掌握其中规律,好似一切千丝万缕,茫然无绪……某个瞬间想到某个意向,再由一个意向跟随另一个意向,到达从前的某一个时刻。

这感觉太难形容,仿似此刻,他想起她昨夜身上穿的那件蓝色衬衫,便想起从前,从前她也总是不经他同意就穿他衣裳,或许是体恤,或许是衬衫,或许是睡衣,睡袍,挑到什么穿什么。

有天他喝了些酒,回到家,看到她已经洗完澡,正在衣柜前翻找些什么,身上穿的正是一件蓝色衬衫,衬衫之下,两条白皙的长腿就这么光着,头发?头发被白色的毛巾包裹在头顶,露出后颈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他进了屋,看到这幅光景,霎时情难自禁,便快步上前,从后将她楼紧在怀中,俯下身凑到她耳边,轻声质问她:“为什么又穿我衣服?”

她身材纤瘦,那衬衫在她身上显得松松垮垮虚虚实实,好似故意留给人许多想象的空间,偏偏那衣服包裹的世界是那么的诱人,他忍不住将手伸进她衣裳,在她腰腹,胸部,游移,流连,她不躲,只佯装生气,偏过头似笑非笑看着他,说要把衣服脱下来还给他。

“我帮你脱……”

他说着便去吻她侧颈,吻那颗痣,吻到呼吸紊乱,便将她身子正过来,抱紧她,发狠一般去吻她的唇,那一刻房间里安静如斯,只剩下两人唇舌翕动的声响,他慢慢将她抱起,走到床沿……她却推开他,迷离着,又努力克制着,叫他先去洗澡。

他自然不肯,便央着她,“再亲一会儿,一会儿就去……”两人复又吻到一处在床上。吻够了,他忍着冲动停下来直起身,说要去洗澡,她反倒不让他去了,也跟着起身半跪在床上,两只细长的手臂软软攀过他颈项,轻而易举将他困住,又一脸情动吻上他唇,吻过他脸庞,欺近他耳边,喃喃说:“一会儿再去。”她凑得那么近,带着淡淡女人香的鼻息一簇一簇喷洒在他侧颈,叫他全身似火烧一般,恨不能立即将她嵌进身体,揉进骨髓,永不分离!

他是那么的喜欢她,喜欢到明知不可能,也依然想日日看着她,抱她,吻她,和她一起吃饭,睡觉,散步……丛溪,使他感到幸福。

然而一切终究不过梦幻泡影,梦醒时分,她依旧姓丛名溪,是那个杀人凶手的女儿,她的父亲打死了他的父亲,却只得了 10 年的刑罚,区区 10 年,狱方竟还要给他减刑!

怒意,恨意,渐渐将他吞没,把他变成一个没有温度的冷血机器,一具只有权衡没有感情的躯体他把她赶走,不接她电话,不回她讯息也是一个汹涌滂沱的雨夜,她来找他,抱紧他,说想他,他却将她推开,叫她再也不要出现在他面前。

那晚的方肃是如此的冷静,冷静到超乎他自己的想象,以至于后来他无数次回想起这个场景,都觉得不真实,不真实且残忍他在一种极端麻木的状态下,用尽全力将原本如胶似漆的恋人从自己身体和心脏撕离,其状血肉模糊,对方痛到几近窒息,求他停下,他充耳不闻,因为他感觉不到痛,也就不以为对方有多痛,直到后来,一切逐渐远去,时间流逝,恨意和麻木一寸一缕从他体内抽离,他恢复了知觉,且知觉愈发敏锐,这才察觉出那场撕裂的疼和痛,而后他开始懊悔,自责,怀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