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十分无聊。 来到魔界已经五天,吃穿沐浴都很方便,墨斯几乎都会让人替她准备好,而且,凡人待在魔界不像在神界如此辛苦,需要神族的浇灌,凡人在魔界只需要在皮肤上沾染一点魔界之人的血液即可在魔界生存,所以一入墨斯的帐篷后,他便将他的指头咬破,在她眉心一点,沾上他的血液。 只是这五天来,对梵雅与墨斯来说,都极度没有个人隐私,是有些尴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