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这糖浆般的饮品和暖烘烘的热闹酒店,也许值得先前那一路痛苦的颠簸。

而我注意到虽然故事情节五花八门,它们仍然拥有共同处:狼人,以及一个男人。

真奇怪。这些高度相似地方,是不是隐隐透露了最初的故事真相?

我决定深入白夜森林。

千万不要认为我年轻气盛,像冒险小说里的莽撞配角(主角总能化险为夷,大家都知道),好端端一条命不要非得去危险未知的地方发疯很遗憾,事实上,我们的白夜森林内部已经被开发得七七八八,旅游开发商的触手深入其中,参观法师与狼人的殊死搏斗之地已经成为一项热门的活动。

钱才是最好的、最可看的、最有意思的东西真诚希望那些商人们在盆满钵满之余,记得整顿整顿当地饮食产业,同时发展发展牲畜养殖。好景点怎么能没有美食呢?

我沿着一条平坦的道路,随着人群往森林里漫步。路上的积雪被人工铲去,小摊贩与艺人出现在了这条致富之路上,只有两旁遮天的巨松让人忆起森林古老的年岁。

积雪很厚,小草也能探出头来;几颗高高的树上竟然结着朱红色的小果实,被冰霜冻住,小巧可爱;雪兔在森林深处一闪而过。这里流露出的生机让人感叹不已,一瞬间我觉得酒店老板的故事的可信度不止十分之三那位偷月者,他带走了恐惧,留给了森林一份希望。如果真是这样,也不失为一个好故事。

接着我不得不羞愧停笔片刻我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可以开始责斥我的年轻气盛了。我眼看着路上悬挂的火把燃起,空地里亮起了篝火,短暂的白昼即将褪去,是黑夜将至的时刻了。我在这时心里惴惴想着不可名状的夜色、蛰伏的有着黄色瞳孔的狼人、神奇的法师、落下的雪花、月亮。啊,一个未知的谜团摆在我眼前呢,这片森林无边无际,还蕴藏着些什么无人知晓的故事呢?太让人心痒难耐了!

所以我偷偷离开了人群,脑袋一热钻进迷离的深林中去。拥着火把的我在林中格外显眼:因为我是那唯一的光源。此时如果再不发生什么,各位恐怕得打哈欠。还请放心,吸引人的情节总会有一个“突然”。

突然,在影影幢幢的火光之外,我瞥见了两点寒冷冷的光。

黄色的,瞳孔的颜色。

狼!

25 偷月者·下

是狼

我的惊慌化为惊呼脱口而出。

很可惜,此时此刻我好端端地正提笔写字呢,这说明我并没有被什么凶猛的野兽撕成碎片,成为一个教育小孩不要乱跑的生动案例。事实上,朋友们,那不是狼。

“很晚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那时候黄色眼睛的主人从黑暗中显露出身形,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那是一个年轻的、恐怕比我小不了多少的少女,火把张牙舞爪的红光使她的头发呈现出橙红的光泽,我猜她原本的发色应该是灰黑色后来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她裹着毛皮大衣,围着厚厚的亚麻色围巾,鹿皮皮带在腰身绕一个圈,好一副英姿飒爽的猎户装扮,只是从脸颊上小小的雀斑,仍然能看出她很是年轻。

她见我一时间没有回答问话,似乎开始怀疑我的来历,手缓缓按在腰侧的弯刀上。

如果再不好好回答,我可能不会被狼咬死,反而会被一个女孩砍死了。于是那瞬间我急忙喊到:“那个月亮,我是来找月亮的!”

此时我回忆往事,发现人生不经意间出现的选择处处都是。如果那天我没有随口胡说自己是来寻月的,恐怕我和她就不会有后来的对话,也不会有今天这篇文字了。

而那时候,少女转变了脸色,她犹豫了片刻,接着稍微放松下来,还邀请我来到她森林里的居所一个小木屋里做客。哈哈,谁会在三更半夜去一个陌生人家做客,岂不是找死吗?

我去了,所以我才有故事可讲。

一路上她不曾告诉我自己的名字,只留下一句“随便你怎么称呼”。她面无表情地走在前面,就好像邀我做客只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