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一 感应一(5 / 8)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3811 字 1个月前

之感。(出《独异志》)

管宁死在辽东已经三十七年了,装运他的棺材的船在海上遇到风暴,同行的几十条船全都沉没了。只有装着管宁尸骨的船看见前面有火光,朝着火光驶去停靠到一个小岛上,等到船上的人上了岸,发现岛上既没有火也没有人。玄晏先生认为,这是管宁生前行善所得到的报应。

河间男子

晋武帝世,河间郡有男女相悦,许相配适。既而男从军积年,父母以女别适人。无几而忧死。男还悲痛,乃至冢所,始欲哭之,不胜其情。遂发冢开棺,即时苏活,因负还家,将养数日平复。其夫乃往求之。其人不还,曰:“卿妇已死。天下岂闻死人可复活耶?此天赐我,非卿妇也。”于是相讼,郡县不能决;谳于廷尉,廷尉奏以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在常理之外,非理之所处,刑之所裁。断以还开冢者。(出《法苑珠林》)

晋武帝的时候,河间有一对青年男女相爱,并且订下了婚约。订婚以后男青年当兵走了好几年,女青年的父母又把她嫁给了别人,她悲愤过度死了。男青年当兵回来非常悲伤,来到女青年的坟前想要大哭一场,但是由于悲愤难忍,便将坟挖开,将棺材打开了,女青年竟苏醒过来。男青年将她背回家里,调养几天以后恢复了体力。女青年的丈夫知道以后赶去,要把媳妇要回去。男青年不给,并且对他说:“你的媳妇已经死了,天下有谁听过死人还能复活的!这个媳妇是天赐给我的,不是你原来的媳妇。”俩人争执不下去打官司,县官和郡守都无法判决,便上报给廷尉审理。廷尉认为,这都是男青年的精诚所至。感动了天地,所以才使女青年死而复生。这件事在常理之外。所以也不能用常理来进行推断和量刑,于是将这个死而复活的女青年判给了挖开坟墓的男青年。

宜阳女子

晋永嘉之乱,郡县无定主,强弱相暴。宜阳县有女子,姓彭名娥。父母昆弟十余口,为长沙贼所杀。时娥负器出汲于溪间,贼至走还,正见墙壁已破,不胜其哀,与贼相格。贼缚娥,驱出溪边,将杀之。溪际有大山,石壁高数十丈。仰呼曰:“皇天宁有神否?我为何罪,而当如此。”因奔走向山,山立开广数丈,平路如砥,群贼亦逐娥入山,山遂崩合,泯然如初。贼皆压死,娥遂隐不复出。娥所舍汲器,化为石,形似鸡。土人因号曰石鸡山女娥潭。(出《幽冥录》)

晋朝怀帝永嘉年间,天下大乱,郡县没有固定的官员进行管理,盗贼四起,恃强凌弱。宜阳县有个少女叫彭娥,家里的父母兄弟姐妹十多口人,全都被长沙的强盗给杀了。当时彭娥正背着取水的器物到溪边取水,回到家里看见房屋被强盗毁坏了,非常生气,便与强盗搏斗起来,被强盗抓住了。强盗将她带到溪边,准备杀害她。溪边就是大山,山崖的石壁有十多丈高。彭娥抬头喊到:“天上难道没有神仙吗!我有什么罪?却要被杀害!”喊完就向石壁跑去。山崖立刻裂开几丈宽的一条平坦的道路,强盗们也追赶彭娥跑进山中。山崖突然合拢,变得跟当初一样,强盗们都被挤压死了,彭娥也隐没在山崖里再也没有出来。彭娥丢下的取水的器物变成了石头,形状像是一只鸡。当地人便将这座山叫做石鸡山,将这条溪流的水潭叫做女娥潭。

张 应

晋历阳郡张应,先奉魔,娶佛家女为妇。咸和八年,移居芜湖。妻病,因为魔事,家财略尽,而病不瘥。妻曰:“我本佛家女,为我作佛事。”应即往精舍中,见竺昙镜。镜曰:“普济众生,但君当一心受持耳。”昙镜期明,当向其家。应夕梦一人,长五六尺,趋步入门曰:“此家寂寂,乃尔不净。”见镜随此人后,白曰:“此家始欲发意,未可责之。”应眠觉,便把火作高座及鬼子母座。镜食时往,高座之属,具足已成,应具向说梦,遂夫妻受五戒,病亦得瘥。(出《辩正论》)

晋朝历阳郡的张应,一开始信奉魔教,娶的媳妇却是信奉佛教人家的姑娘。咸和八年,他搬到芜湖居住,妻子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