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四 宝五(杂宝下)(6 / 7)

太平广记 侠义小说 11290 字 2个月前

有牧竖望见西京原下,炯然有光,若曳练焉,久而不灭。牧竖惊告其父,即驰往视之。其光愈甚,至明夕亦然。于是里人数辈,夜寻其光,俯而观之。其光在土而出,若焰薪火。里人乃相与植准以表之。其明日,携锸具,穷表之下,深约丈余,得一金龟。长二寸许,制度奇妙,代所未识。又得宝剑一,长二尺有四寸。又得古镜一,径一尺余。皆尘迹蒙然。里人得之,遂持以诣县。时县令沛国刘随得之。发硎其剑,淡然若水波之色,虽利如切玉,无以加焉。其长二尺四寸者,盖古以八寸为尺,乃古三尺。其镜皆文迹繁会,有异兽环绕镜鼻,而年代绵邈,形理无缺。乃命磨莹,其清若上水之洁。真天下之奇宝也。县令刘君曰:“此为古之珍玩,宜归王府。可与天球和璧,焜燿于上庠。”遂缄胶其事。闻岐阳帅。愿表献天子。时陈君亦节度岐陇,得而爱之,因有其宝。由是人无知者。(出《宣室志》)

扶风县的西南,有个村子叫三宝村。据老年人传说,建村的时候,有一个胡人和尚对村民说:“这地方有宝气,但是现在的人得不到它。它的出现将有一定的时机。”村人问道:“是什么宝?”胡僧说:“这是交趾的宝物,数量是三件。”因此,就以“三宝”为村名了。开成元年的春天,村中有人夜里做梦,梦见一个成年男子,头戴黑色头巾,身披大袖子衣裳,腰间佩一把宝剑,仪表很是古雅。他对村民说:“我曾经在东汉的时候做过官,光武皇帝时,和飞将军马公一起征讨交趾。那时候曾得到南方人的宝物。后来,马公遭到诽谤,认为他掠夺了许多南方的财物,全运回家中。光武皇帝大怒,要派人抄他的家。我怕祸及自己,就把自己得到的宝物埋到这里。”话还没说完,梦已经醒了。这人就把梦见的情形和邻居们讲了。这年五月的一个晚上,乌云遮月,天色灰暗,一个牧童望见西京原下,焕发出光芒,像当空一条白练垂挂在那里,久久不灭。牧童吃惊地告诉他的父亲,爷儿俩就跑去看,那光更亮。第二天晚上也这样。于是村里几个人凑到一起,趁夜去寻找那光。一看,那光是从地里发出的,像燃烧的柴火。人们便在这里竖了一个记号。到了天明,大家带着锹镐而来,从立有记号的地方往下挖,果然,挖了一丈多深,就挖出来三件宝贝。一是一只金龟,长二寸左右做法奇妙,从未见过;二是一把宝剑,长二尺四寸;三是一面古镜,直径一尺还多。三样东西都尘迹斑斑,陈旧不堪。村人们就带着这些东西来到县里。当时的县令沛国的刘随收到了这些东西。他把剑放到磨石上一磨,那剑立刻就呈现出水波一样的光色来,寒气逼人。它长二尺四寸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古人是以八寸为一尺,二尺四寸就是古代的三尺。那镜子花纹图案繁多,有异兽的图形环绕镜鼻。年代久远,保存完好。磨光之后,同样洁如清水,果真是天下之奇宝。县令刘随说:“这些东西是古代珍玩,是应该入王府的,那样便可以与天球合璧生辉,在大学讲堂上照耀后人。于是就书写文书上报,要把宝物献给天子。当时陈君亦在岐陇任节度使,他得见几样宝物之后,特别喜欢。以后怎样,就无人知道了。

火 玉

会昌元年,扶余国贡三宝:“曰火玉”,曰“澄明酒”,及“风松石”。火玉色赤,长半寸,上尖下圆。光照数十步。积之可以燃鼎。置之室内,冬则不复亦挟纩。宫人常用。澄明酒,亦异方所贡也。色紫如膏,饮之令人骨香。风松石方一丈,莹澈如玉。其中有树,形若古松偃盖,飒飒焉而凉飚生于其间。至盛夏,上令置于殿内,稍秋气飕飕,即令彻去。(出《宣室志》)

会昌元年,扶余国贡入三样宝物:一样叫“火玉”;一样叫“澄明酒”;还有一样是“风松石”。火玉色红,长半寸,上尖下圆。发光能照出几十步远。把火玉积攒起来,可以烧开锅。放到屋里,冬天就不用往衣服里絮棉花了。宫里的人常用这种东西。也是方国所献,澄明酒,也是方国新献,紫色,膏状,喝起来让人感到骨头都有香味了。风松石方圆一丈,玉一样晶莹清澈。那上面有树。它的形状像一棵古松仰向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