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 帝师敕议内外官制 军师奏设文武科目(1 / 3)

女仙外史 神魔志怪 6672 字 1个月前

第三十七回 帝师敕议内外官制 军师奏设文武科目

建文五年秋八月,月君承制,颁敕谕一道曰:“今者行宫已建,访迎圣主复位有日。诸文武皆景附云从,若不拜爵,何以对越天颜?独是本朝官制太繁,铨法太疏,是悬缺以待人,非因材而授官。虽有知者不能尽其长,愚者亦可自掩其短。建文皇帝曾委方孝孺考较周官之法,惜乎逆变,未告厥成。兹尔两军师吕律、高咸宁,可会同在廷诸臣,斟酌损益,毋乖于古,适协于今,奏请鉴定。凡属耆旧文武,咸授新爵,庶几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之义。其速钦遵施行。”发下军师府,吕律即会同高咸宁,并诸臣集议。师贞谓咸宁道:“设官与取士,二者相须而并行。若官制更张,科目仍旧,必有扞格而不能相通者。”诸臣皆以为然。两军师遂草成两册二疏,以示诸臣僚。《设官疏》曰:臣等窃闻轩辕立四相,重华任五人,而有一道同风之盛。商汤以伊虺为阿衡,周武以旦奭为师保,熙熙皞皞,后世莫有媲其隆者。何也?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不肖者不得幸进也。自后世任法而不任人,无论智、愚、贤、不肖,皆囿于法之内,而不能超乎法之外。于是巧佞者得因法以进,正直者每与法相抗而去位。是法者,小人之利,君子之害也。夫秦缪,西戎之霸主耳,得百里奚于牛口之下而以为相;苻坚,氐部之雄酋也,得王猛于扪虱之间而任之以国。岂夷狄之有君,不知诸夏之亡耶?故苟得真贤,则起于草茅市井,登之清庙明堂,斯之谓用人。君用一相而得当,则相之委任百工,亦莫不当。此岂区区焉积算微劳,使之循阶趋级者哉!故周官之制,止于三百六十,而庶事毕举,犹患其官之多。迨汉、唐设官以千数,宋、元以万数,而事犹丛脞,日见其官之少,其故可思已。董子云:“道者,万世无弊。贤者之为人国也,治之以道。”道为百法之宗,又何法之可加哉!曼倩有云:“上下和同,虽有贤者,无所立其功。”是则法之谓耳!虽然,今距唐虞三代已数千百年,又岂能专任人而不任法乎?臣与咸宁等准古酌今,拟定官制。在廷不过周官之数,在外则就本朝之制,减去三中之一。夫十羊九牧,其首必坟;一楫数工,其舟必覆。才大可任,则纲举而目张;才不可任,则棼丝而控卷。故宫之多寡,与国家之理乱相关,又岂可作法于奢哉?伏请睿裁云云。

一、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是为元相。主坐而论道,参赞化育,燮理一陰一一陽一。

一、三孤:少师,少傅,少保。

是为亚相。主平章军国,绥怀夷夏,不与庶事。

一、黄门尚书

侍郎,主察阅章奏,批可驳否。

通政,

通议,

下设知奏厅。

一、都给谏,

给事中。主封阅诏敕,献可替否。

一、紫薇省大学士,

左右学士。主侍天子经筵,以备顾问。

侍读学士。主侍东宫经筵。

侍讲学士。主侍东宫经筵。

纂修学士。主起居注,并修国史。

撰文学士。主撰诰敕文章、诗赋。

典籍庶士。主校阅经史册籍。

一、大冢宰。掌邦治。

少冢宰。主铨衡。

钧曹,

铨曹。

大宗伯。掌邦礼。

少宗伯。主乐。

礼曹,

乐曹。

大司徒。掌邦教。

少司徒,主财赋。

户曹,

帑曹。

大司马。掌邦政。

少司马。主军旅。

饬曹,

饷曹。

大司寇。掌邦禁。

少司寇。主刑。

矜曹,

决曹。

大司空。掌邦士。

少司空。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