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 帝师敕议内外官制 军师奏设文武科目(2 / 3)

女仙外史 神魔志怪 6672 字 1个月前

土曹,

水曹

各曹设正郎,

副郎,

主事。

一、都宪御史,

佥宪御史,

监察御史。

各道御史。皆主绳愆纠缪,察劾官吏。

下设勘问司。

一、国学司成,

司业,

司学。

下设博士,

训士主训胄子。

一、灵台监正

监丞。

主观察星象、推算律历。

下设天文生。

一、京府大尹,

左右丞,

左右别驾。分主兵、刑、赋役、河防诸事。

下设经历司二员。外府仿此,地僻事简者递减之。

一、京县尹,

左右尉。分主兵、刑、农、礼乐、水利诸事。下设巡司。

外县悉仿此,地僻事简者亦递减。

一、州牧,

左右判。分主兵、刑、礼乐、赋役、水利诸事。下设令吏。

一、四郡设开府一员。职兼文武,若地处简僻递加至八郡止。

标兵五营。每营一千三百五十名。

中军副将。主防守本郡城池,并衙署仓库。

四营参将。两营主分防两郡,两营主分守各县。

以下裨将、牙将、将校、开府自行酌设。

一、二郡设巡道一员。亦兼文武。

兵三营。每营六百二十五名。

中军参将。主防守本郡城。

二营裨将。主分汛名县道路。

以下牙将、将校,自行酌设。

一、在京设五营将军各一员。每营各设兵一万二千五百名。

副将。各二员。

参将。各二员。

裨将。各,四员。

牙将。各十员。

将校。各二十四员。

一、大元帅。不预设,临期简文武全才特用。

一、羽林将军等官。照五营之制,每营铁骑五千名,即为銮仪卫。《取土疏》曰:窃闻拜官在于一朝,而取士则在平日。如栽木于山,必采木便、楠、杞、梓之材;育鱼于渊,必求鱣、鲔、鲂、鲤之类,而后可以任栋梁、充鼎俎,为清庙明堂之用。故西汉重经术,而明经者为最优;东汉重节义,而立节者亦最盛。唐以诗赋为科目,虽涉风华,然其意旨,实为三百篇之余波,洋洋乎亦云美矣。至宋王安石,始创制艺之文,初亦窃附于经术,自后揣摹沿袭,遂为滥觞。出今之世,渐至拾牙慧、掇唾余,攒凑成文,甚而全窃他人之作。侥幸于一得,虽抡元拔魁,考其胸中,则固乌有先生也。夫苟能阐发经旨,即片言数字,亦可不磨,若茫无见解,虽千言万语,徒成糟粕。而必律以七篇之多,亦奚以为?乃校勘者方摘其点画之差讹,字句之纰缪,从无议及经旨之当与否者。如此取士,其可用于世乎?夫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理同而事异。今则不然,其仕与学,截然判作两涂,所用非昔者素学,所学亦非今者宜用,是何异于徒具虚舟,无舵牙,无帆樯,而欲涉江泛海,其不相率而覆溺者几希。夫如是,则设官取士,岂可以方柄而圆凿哉?臣与咸宁等,解弦易辙,更定科条,与新设官制吻合,相须而并行,相济而交用,庶几乎寓简贤于用法之中,寄循资于任人之处,为补偏救弊之一助云《科目册》取文士三科:一日经术。

陶熔历代诸家传注,更出己裁,文词纯正,方为入彀。若但沿袭宋人旧解者,不录。

一日经济。

经者,经国;济者,济世。大而礼乐、典章,次则兵刑、财赋、河防、盐铁、一陰一一陽一、律历,各就所长,试以策论。文格合于唐宋八家者,方录。

一日诗赋。

诗旨合于六义,体格贯乎三唐,方能观感、教化。若学宋、元诗词,竟成有韵之文者,不录。赋取屈、宋,次亦欧、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