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个钱,我也不依!我的名声不好,再放一年,都要生吃了我呢!”接着又说:“我也是一场痴心白使了。我真个的还等钱作什么,不过为的是日用,出的多,进的少。这屋里有的没的,我合你姑爷一月的钱,再连上四个丫头的月钱,通共一二十两银子,还不勾三五天的使用呢。若不是我千凑万挪的,早不知过到什么破窑里去了。如今到落了一个放账破落户的名儿……”凤姐把自己用月银放贷取利一事,解释为一片利他的好心、苦心。她也可能会把一部分获利用来支应家庭开支的缺口,但她用以增肥私房的部分,所占比例应该最大。问题是,在当时那个社会里,那样的贵族家庭,“老祖宗手里的规矩”毕竟是“官中”的“王法”,凤姐的行为,就属于违法取利。一个社会,一个家族,其成员把违法当做了“家常便饭”,既不是改革更不是革命,是在一方面维持“老祖宗手里的规矩”的虚面子,一方面掏空那“规矩”的权威性与约束性,那么,就只能说是十足的腐败。曹雪芹通过贯穿全书的凤姐违法取利的情节,既刻画了凤姐复杂的人格构成,更揭示了那样的宗族、社会必将烂掉的深层原因。八十回后,将写到凤姐违法放贷取利,以及多次背着贾琏以贾琏的名义去威吓、贿赂官府以谋私利或“摆平”官司(其中包括为周瑞家的女婿冷子兴平息事端),终于引发贾琏对她的休弃,将她和平儿的地位“换一个过儿”(第四十五回李纨语);到皇帝抄拣贾家的时候,凤姐“弄权铁槛寺”酿成两条人命等更严重的违法行为暴露,她就被拘押入狱了,最后“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曹雪芹对这个角色,是爱恨交织、臧否交融的,他使我们相信,在那个时空中,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泼辣的生命,她的生与死,可以引出我们很多的思索,能够使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人性的复杂与命运的诡谲。第七十一回后半部分和第七十二回开头,写了“鸳鸯女无意遇鸳鸯”的故事。鸳鸯在月色中,“见准一个穿红裙子梳头高大丰壮身材的,是迎春房里的司棋”,这一句关于司棋剪影的描写,和关于鸳鸯、秦显家的二位的肖像描写一样,令人过目难忘。我现在要问,司棋会在大观园山石下有浪漫行为,前面有没有伏笔?答案是:有的。第二十七回,在大观园里一处山坡,小红攀上凤姐的高枝,替凤姐出园取东西传话,办完事回来,凤姐已经离开那个山坡,“因见司棋从小洞里出来,站着系裙子,便赶上去问道:‘姐姐,不知道二奶奶往那里去了?’司棋道:‘没理论。’”司棋是到“小洞”――即小山洞――里面方便去了?她有自己的心思,很可能就是在寻觅一处日后可以把表兄潘又安偷约进来,趁夜幕掩盖能够行欢的地方,因此小红问她,她答“没理会”。显然,在写第二十七回这一笔时,不管曹雪芹那时是已经写了第七十一回,还是仅只是构思好尚未落笔,他自己都很清楚,为什么要在小红办事的过程里嵌入这一笔。每当我揭示曹雪芹写作的这一奥秘时,总有人讥讽:“曹雪芹能是那么样写吗?那样写多累呀!犯得上吗?”人类各语种都有小说创作,各种写法都有,中外古今都有不去那么精密地设伏笔的粗犷写法的小说,也有作者本人就宣布他写得很轻松的小说,但中外古今也都有精设伏笔,充满奥秘、玄机,具有多重象征,作者宣布是呕心沥血、燃烧生命的小说。比如爱尔兰的乔伊斯(1882―1941)的《尤利西斯》就属于这类作品,曹雪芹的《红楼梦》更是这样的作品,但曹雪芹的《红楼梦》比《尤利西斯》早出一百多年。倘若你认为人类应该尊重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那么,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想不出你怎么能轻蔑地说出“什么曹雪芹的《红楼梦》啊,那不就是一本小说吗?”那样的话。

是的,《红楼梦》是一本小说,但它凝聚着它以前直到它那个时代几乎全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而且,它在承继传统精华的同时,还有突破,还有超越。我确实非常赞同毛泽东那将我们中华民族最值得自豪的因素概括为四的说法:一是我们地大物博,二是我们人口众多,三是我们历史悠久,四是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

风起于青萍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