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情!”这是“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的再一次变奏。又写到宝玉在构思诔文时立下这样的出发点:“我又不稀罕那功名,我又不为世人观阅称赞”,他发誓用血泪来写出心语。其实,这不也就是曹雪芹的美学宣言吗?

现在再读第七十八回,我不仅有了耐心,更常读常新。尤其要感谢曹雪芹,“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阅称赞”,这是他给我立下的写作圭臬,成为我写作的座右铭。所谓“不为世人观阅称赞”,意思是能够忍耐一般世人的长期误解,不追求轰动效应,更没有商业上的追求。也就是说,能有越来越多的世人接受自己的文字,能有一些赞扬和肯定,能够流布,名随利至,固然也是可能发生的情况,但那绝不是为文的目的,目的只能是“我为的是我的心”。

这两回是否是曹雪芹原笔?如系补作,作者当非高鹗

按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古本《红楼梦》(《石头记》)可信的只有七十六回,第六十四回勉强还接近曹雪芹的原意,如果对它“从宽”,则不可信的是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第八十回。周汇本的汇校、精择工作,也就没有涉及到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

对于一般的《红楼梦》读者来说,如此深入细致地从版本上讨论其文字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未免吃力了一点。我的想法是,当务之急,还是首先要从版本上,把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与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红楼梦》切割开来。

我说“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含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我基本上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就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古本中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并非曹雪芹的原笔,以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我们今天能看到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只有七十六回;另一层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它们虽然不是曹雪芹的原笔,是由别的人补成的,但那补写的人士,从身份到动机,都跟高鹗有重大的区别。从身份上说,高鹗跟曹雪芹了无关系,两个人不仅不认识、无交往,人生轨迹无交叉,生活阅历也大不相同;但是补上面提到的四回书的人,却应该是很接近曹雪芹的人士,在一定程度上是了解曹雪芹对整部书的基本构想的,其中一位补写者,很可能就是脂砚斋。从动机上说,补写这四回书的人,是努力去接近曹雪芹的原意,而高鹗却是想“匡正”曹雪芹前面所写的“走向”,把他自己那跟曹雪芹不相同,甚至背道而驰的意图,贯穿在了续书之中,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相应的篡改。因此,我认为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不应该再跟曹雪芹的文字合在一起印行,他的续书可以单独出版,谁愿意看,可以拿去看,却不能再让那些文字跟曹雪芹挂钩,所谓“《红楼梦》曹雪芹高鹗著”的印法,必须改变。《红楼梦》出版史上的这场革命,必须进行!

尽管我们现在看到的古本《红楼梦》八十回里,有三至四回不像曹雪芹的原笔,但意思大体上还是对头的,为了说起话来方便,把这大体上是曹雪芹写的八十回文字,统称为“曹雪芹的八十回《红楼梦》”,还是恰宜的。周先生因为不满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他自己另起炉灶,另写了这两回,作为对曹雪芹迷失无稿部分的一种探佚成果的展示。他给第七十九回拟的回目是“清虚观灵玉消冤疾水仙庵双冢报芳情”,安排了贾母责备王夫人撵逐晴雯致死、宝玉往清虚观去为晴雯申冤等情节。还写到赖尚荣家又来请贾府的人到他家赴宴:赖家酒席丰富,戏文新鲜,自不必细表;只说男宾女客,分设外内两处院子,到撤了酒席将次看戏时,方将内眷女客请到戏台前,拦上帏,一处看戏。这男宾中,有荣府交契,也有赖尚荣在官场应酬,结识了忠顺王府的哥儿,这日也来赏光助庆。偏巧戏文中间停锣止乐时,宝玉正在好友冯紫英、卫若兰、陈也俊等公子一起讲论戏文的音韵,贾母惦记他要服一丸药了,便令袭人出座找亲随小厮与宝玉送去。这时恰好忠顺王公子起座与随侍人说话,却不防一回头与袭人打个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