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更加没有劝她放弃的立场,如果钱笑自己一早放下了那段多年前的感情,那么重遇之后她和李浩鹏也不会这么快就结婚。

沈文澜整了整色彩灰暗的羊毛流苏披肩,打破了长久的沉默,“你家大鸟先生这个洗手间去得可够久的啊,你也知道穷人叫‘富’,矮子姓‘高’这些事情,所以我常说婚前体检的钱真的不能省……”她习惯性地以大尺度的玩笑来调节气氛,得到的当然是钱笑的一对白眼和一声清脆的“滚”。

好不容易终于从洗手间得到老婆大赦回来的李浩鹏立刻把沈文澜定位成伴娘,开始跟她约时间去准备其他关于结婚的一切事宜,果然是讲效率的行动派。听着新郎的种种计划,沈文澜忍不住想,感情的事大概真是“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像她这种没头没脑的,心痛心酸有时尽,可那无边惆怅却不知何时灭。她看向自己放在桌上的手机,记起经常让自己失神的某个快捷键所链接的号码,只能推测,或许有时留着一个不再拨打的号码,并不是为了守候一个人,而是为了提醒自己该忘记他。

每个女人都善于说谎,但是绝顶的好骗子却不多,沈文澜夜里失眠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可算是个出类拔萃的骗子了,因为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放下。

这天她下了班去图书馆借书,捧着一本书就站在书架边读起来了,与其他电子产品白痴不同,她不是喜欢有分量的书,她是喜欢油墨的味道。

“是沈小姐吗?”一个声音轻轻地问,沈文澜抬头看去,是傅东水堪称温暖的笑容,聊了两句才知道这个电子产品白痴喜欢的,是纸张的质感。

“那你好好看吧,我有事先走一步了。”傅东水哑声向沈文澜道了别,然后踏着轻快的步子离开了。沈文澜顾不得去想傅东水是不是以为自己故意制造了一场不巧的巧遇,干脆埋头看书,把这当成一场萍水相逢。

十二月的上海,天气阴冷刺骨,寒风像是妖怪一样穿过单薄的墙壁袭击着屋子里的人们,沈文澜始终不明白钱笑怎么就会听她男人的鬼话,取“一爱一生”的谐音在十二月十三号这种新娘伴娘都美丽“冻”人的日子结婚。

沈文澜作为伴娘,身负挡酒重任,菜当然吃不了两口了,等到一圈酒敬下来,沈文澜也只能坐回主席赶着吃两颗擂沙愿垫垫肚子了。去新娘同事那几桌敬酒的时候,钱笑故意让沈文澜去新娘休息室替她拿某支她根本都描述不清的唇膏,所以沈文澜也没能跟一群旧同事有任何短兵相接的机会,直到婚礼尾声的时候冯一帆才举了酒杯过来,“怎么,我们不该单独喝一杯吗?”

他今天穿得很正式,粉色衬衫配灰色西装,不怎么高明的配色,却被他这种连气质都带着风流花心的人穿得格外好看。难得冯一帆今天没带女伴,就冲着这种天上下红雨的架势,沈文澜也该给面子喝着一杯。

她接过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她喝酒很上脸,往往是脸上红热得像是火烧,可神智却很清醒,所以经常可以借此扮醉装疯。她今天的伴娘礼服是酒红色的低胸礼裙,抹胸设计已经受过今晚不少男士的注目礼,新郎选的这条裙子真是把新娘保护得太好了,沈文澜笑笑伸手往上拉了拉抹胸的部分,另一手搭在冯一帆肩上,“楼上开好房间了没?”

冯一帆没想到她直接到了这个地步,反而陷入了一种矛盾,男人妄图征服的欲望是生理性的,可以说是不可抗力,但是被眼前这个女人当成一晚的消遣又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侮辱,霎时间左右为难。

沈文澜的手划过他的肩头,手指在他胸口的衬衫上滑动,猛地拽过他的领子,把他整个人拉到自己面前,力道之大差点让他一个大男人都要被拉离了席位。她晶亮的双眸里不带任何醉意,语气是叫人分不清的嘲讽或惋惜,“早干嘛去了?!”说罢反手把他推回座位,踩着高跟鞋送新人入洞房去了。

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厅里还留着婚礼的装饰和陈设,即使不少人都已经离席,但是婚礼的喜气却还在,坐在主席上的冯一帆环顾四周,渐渐有些恍惚。方才发生的事情,与其在一片凌乱的酒店房间里,他宁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