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之前清洗的时候,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时誉过敏了”这件事上,直到对方明显没有那么严重了,松了口气的同时,项远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就开始往其他方向飘。
他和时誉......这是他俩第一次“牵手”尽管这“牵手”显得很寒酸。
一想到这点,项远觉得自已紧张到呼吸都困难了,好像他也过敏了似的。
擦药其实是用的棉签,但总要用一只手抓着固定,所以免不了触碰。他觉得自已太龌龊,连上个药都要想东想西、心猿意马,便默默闭上眼睛,平稳了一下呼吸,再睁开,感觉眼神坚定到能入党似的。
时誉本来白皙的皮肤上泛着红,看起来可怜巴巴的不仅是过敏的手,仔细一瞧,脸颊、耳朵,甚至是胳膊肘,都透着一股偏粉的红。
项远不会自作多情觉得那是害羞,只猜测时誉大概对山药粘液过敏算厉害的,手接触一下,好像影响到全身了,于是旖旎的心思都飘走了,只犹豫要不要让时誉吃口服药。
他总有种观念,觉得口服药能少吃还是少吃,反正换作他,会尽量靠自已熬过去,但又担心时誉可不是那种皮糙肉厚的,他要实在难受还是吃点药更好。
总之一切涉及到时誉的事情都变得复杂了起来,让他瞻前顾后,无法轻易做出任何判断。
他叹了口气,不自觉地又一次道歉:“对不起,这个应该我来弄的。”
言外之意,过敏好像是他造成的一样。
时誉总算明白他一开始道歉是为的什么,感觉有点儿莫名其妙,看项远那个真的有些自责地样子又觉得哈特软软,便笑道:“你道什么歉,我自已都不知道原来我山药过敏。”
从小到大他吃过不少次山药,都是做好装在盘子里的,还有各式各样的点心,他从没出现过什么过敏的情况,所以一开始压根儿就没反应过来。
谁知道山药这东西这么狡猾,生的和熟的是两个不同的长相,并且生的上面有奇奇怪怪的粘液,沾了手就痒。
时誉还记挂着刚刚项远想带他去医院的事,现在感觉自已手好了不少,活动了一下,便佯装轻松地说:“应该没事了,吃饭吧。”
他和项远如今最深的关联就在这间房子里,最近的时候便是做饭吃饭的时候,他真的不想让任何事情破坏这个时刻。
以前的自已大概会唾弃自已的恋爱脑,但如今的他只觉得理直气壮。
项远再次观察了一下他的手,红色的痕迹确实渐渐消退下去,看着没那么吓人了,这才放弃去医院的想法,点点头:“那你先去吃,这些我来切好。”
其实也没多少东西了,他俩都是大高个儿没错,但项远还好说,吃得多一些,时誉名字谐音食欲,其实吃的不多,这还是幸亏项远自已做了饭之后他吃的稍微多了些。
一顿饭吃得那叫一个黏黏糊糊。
大概是因为今天两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归算得上牵了次手,所以无论是时誉还是项远,平静下来后都有点心不在焉,总觉得自已魂都跟着那次触摸跑了,多少就觉得不好意思看对方。
这一来一去,便都低头吃会儿再抬头看会儿,自以为隐蔽,实际上也确实没发现对方经常看自已的样子,但一旦有第三个人在场,他俩表现得就像最烦人的秀恩爱小情侣似的,让人忍不住翻个白眼的程度。
这个周末过得实在太开心,以至于项远周一去看学校的创业区的时候,原本腼腆、对外人很少主动绽放笑脸的他忍不住一直带着一种很神奇的笑意,用他舍友的话说,叫
“很荡漾。”
原本项远的打算是租个小点的就行,反正不是开店做生意,只是找个地方放下他们的电脑。很多工作室早期创业还是在家里或者车库里呢,他们团队小,暂时只需要一个容身之地就行。
但时誉说他想来看看,而且表现出了对做游戏有兴趣的样子。
尽管嘴上总说着自已对时誉那是高攀,他绝对不会多想,之前甚至想要远离对方,可实际上,一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