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多了,它也不烫手啊!

财礼之中倒是有几匹上好的赤红丝织,滑腻细软,质轻料柔,最妙的,是掺有金丝银线,龙凤呈祥,团花锦簇,花色图案微凸其料面,有了立体之效,到真似个红浪翻波之中游龙戏凤,真真风采独卓,栩栩如生,人称仙用之锦“天绛”。

君莫惜附指一划,“呵,其他的,倒是俗气了,倒是这天绛,别有几分趣味,想必享用之人也当是个卓尔不群之辈,否则,岂不污了这份材质。”他故意对狼魄憋了个眼。

嗯,狼魄的身材比较紧实有力,若真个穿上个红色喜服……我倒不知是什么感觉了。

“红色,不适合我,你拿走。”他又转身摩擦着自己的剑柄,低头不语,只是神色实在称不得开心。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撒娇?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谁说你穿着不好看,我说这世间难有几个像你这般适合红色的人了。”我笑嘻嘻的在他脸上一刮,虽然两个都有点男人气的雄性这么□性的举动是很灵异。

反手又挑了一缕宫离月的银发,附鼻而嗅,“银发红衣,诱人夺魄,呵呵,离儿,大婚之日,我会让它变成你的大昏之日。”我荡漾着一双透彻的淫眼,咳咳,是莹眼。

我提了提一匹布,感慨有加,“做六套衣服,给以后的小五也留一套,剩下的,不要浪费,这么好的料,再每人做一件裤衩,你们看怎么样?”

……

总结:眼神是能杀人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在一大票不知名人士的赞助下,我的婚宴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鬼哭狼嚎,是民不聊生。据目击者事后声称,我大婚的流水宴滋养了全国的乞丐好几天的伙食,呵呵,我这也算是做好事不留名了,都说了我有亲戚姓雷。

……

“滴滴嗒嗒嗒,嘀嘀嘀嗒嗒嗒,嘀哩哒嘀哩哒……”

“哐哐咚咚哐,哐哐哐咚咚哐,咚哐咚哐咚咚哐……”

“噹噹噹噹噹噹”

锣钹鼓号,各式乐器,物尽其用,把个兰国吹出了万年难得的喜庆,光是红绸就挂满了整个皇都,焚香粉、撒彩花、舞喜祭、赦天下,人人只把“皇恩浩荡”挂在嘴边。靠,老子娶老婆和他娘的皇恩有个屁关系啊!老子才是正主儿,唉,难怪说民众都是盲目的。

懒得和一些八百年前没见过,八百年后也不会再见的无名氏陪笑脸,所以,正式场合我就直接在皇都最高的屋顶上喝了几坛陈年佳酿,砸了几个空酒罐。看着那雄壮的忙碌的红色队伍,我倒是乐得清闲,也不知,我的那几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