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後,我们坐在市区一家水吧东拉西扯,不著边际,自说自话。

没有人提到过去,我想他其实并不喜欢我们共同渡过的那段过去,和我成为朋友也只不过是出於人类的惯性。

因为以上的考虑,所以他那样忽然出口的话让我措手不及。

他说,到美国来吧,跟我一起。

我哈哈一笑,准备听过就算。

但那晚他又说了不只一次,也许他是认真的。

他说来吧,我们在西雅图买一座大房子,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房子要装的漂漂亮亮的,我们要有一个书房,里面有所有你我爱看的书,再有一间小型家庭影院,布置的舒舒服服,放我们收藏的电影,庭院里面种你喜欢的花,放假我们就呆在家跟宠物玩或出去旅行......

美丽而理想的未来,大约我真的遐想过这样的生活,在我还会做梦的时候。

但我不会去美国,我没有办法像他那样丢下一切去遥远的地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我没有这麽洒脱。

况且雷喜欢心血来潮,我若信了就注定是牺牲品。

所以,还是只能听过就算。

"真的,你来吧。我们一起闯出点名堂来,你这个高材生肯定没问题的!"

"你女朋友呢?"我随口道。

"早分手啦。"

"怎麽没听你说过女朋友的事。"原来这个死硬派也早就缴械,傻乎乎地以为他真的一辈子不会和女人缠夹不清的大概也只有我了。

"都分手了,没什麽好说的。"他不在乎地耸耸肩,企图转移话题重心:"你呢?你女朋友呢,不是也没跟我提过?"

自然的,因为我没有女朋友。

"你骗我。不够义气。"他盯著我直摇头。

面前的人忽然越来越陌生。

"我何时骗过你。我们一起发的誓。"那是一个年少轻狂的可笑誓言。很少有人会为自己年少时的一言一行负责,那个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手心里攒著整个世界,未来总是自己说了算。到头来一切山盟海誓也不过只是过眼云烟。他也许忘记,但我会记得。

"呵呵,我记得的,你不是真的一个女朋友都没交过吧。我不信哦。"

"随便你。"

你没有说信与不信的资格,你是背叛者。但十三年前起我就知道,我会一次又一次原谅你做过的任何事。因为你是我唯一的朋友。除了你,我不想要别的朋友。但是你将离我越来越远。而我已经开始付出固守的代价。这些事,我却不能让你知道。

他张张嘴,想说什麽,没说出来,只是一如往常地笑笑。我明白他眼里的意思,他想说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不要太当真。

杯子里的果汁早就索然无味,如同窗外闪烁的霓虹一般冰凉。雷最後站起来说,这里的东西怎麽这麽难喝,还是别喝了。

好的,我送你回去。我说。

不用,你忙了一天,早点回家休息吧。

雷走了,我喝完剩下的果汁独自走出小店。车停在後面隔一条街的地下停车场。

十月的夜风开始有点凉。过十一长假的拥挤人群早就散去,灯红酒绿,只余酒吧街口一两个醉鬼对著路边的垃圾箱呕吐不止。

後面有浅浅的脚步声,时隐时现,有人一直跟著我。

我走过没有人的转角,停下,回身等待。也许明天天明时有一具尸体在这里被发现,可能是一个叫秦恩天的不自量力的家夥,也可能是一个流窜作案的惯犯。

灰白的水泥地上映出一个看起来很高大的黑影。我飞快伸腿绊过去,一切假想成空。

歹徒趴在地上厚著脸皮呻吟不断:"哎哟喂~~~痛死我了痛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