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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著吧。"一百万年以後,你我还活著的话。

"你又敷衍我。"

是的,我在敷衍你。不爽的话少爷你解雇我走人便是。

不用说出来,他也知道我的回答。很难得地,这是我们唯一的默契。

我没有去接雷的机,就算我想去接也不知道他坐的哪个航班,这种事情,他从来不说。因为那在他我行我素的大脑里面没有任何意义。我也没必要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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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常上班,下班。忽然发现其实雷回不回来根本没有什麽不同,某种意义上,我们已经是陌路人,只要一方愿意,我们的生活完全可以没有任何交集。

回到这里,并不代表可以回到过去。

手机在手里已经捏的发烫,依稀有些湿湿的,没有来电。

片场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交待完一些事情後,趁没人注意时一个人走出摄影棚。

天已经黑下来,郊外树影重重,昏黄的路灯下面站著一个人,附近除了我和他,仿佛已经没有别人。我匆匆走过他身边,直向停车场而去。

"喂,你赶著投胎去啊!"熟悉而刻薄的声音在身後响起。

或许我应该表现的惊讶或者惊喜一点,但回头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一切,死了一样平静。

但在这之前,我却那麽想看到这个人那麽想听到他的声音。

"雷,你怎麽在这里?"我尽量让自己显得高兴。尽管他身上那件鲜黄的T-SHIRT是那麽刺目。

"我来找你的,他们说你在这里。"

"坐公车?"

"哪儿啊,TAXI啦,迷路迷的要死。"

"真是难为你了。"我笑道。其实我想说白痴活该谁让你出门N年不回家乡。

相隔五年没见的老友再次相逢,不咸不淡,没有电视剧里激动人心老泪纵横的嚎头,但这才是现实。五年短到不过一个瞬间,却也长到可以改变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