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罗伯托就好。”老头一双手布满老茧,拎着一个铜制茶壶给几人倒茶,“尝尝我煮茶的手艺, 伙计们。”

考虑卫生问题,罗伯托的招待并未依照传统仅用一个茶杯众人传饮, 而是一人一个葫芦杯。

伊莎贝尔推过来一碟雕花银盘托着的玉米饼:“感觉苦的话, 搭配玉米饼一起吃会好很多。”

程川谢过, 依照她的建议尝试, 马黛茶入口微苦,尾调却回甘清爽,玉米饼外焦脆里软糯, 黄油香气浓郁,的确好味。

二人一边饮茶一边听伊莎贝尔说着过去的故事,时光如水,就这样静悄悄从壶嘴流过了。

两位老人的儿子托马斯与儿媳弗洛拉天色完全转黑后方才回来,一见面便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拥抱:“你们是影视明星吗兄弟,若要给我接待过的住客们颁奖,‘最帅气奖’非你们莫属。”

很会说话的老板,程川报以微笑:“希望您不是对每一位新来的住客都这么说。”

“上帝见证,仅有你们。”他看向一旁的妻子,“弗洛拉也可以作证。”

弗洛拉懒得搭理他:“没错,没错,说谎的人鼻子变长好了男士们,抛弃你们的客套,让我们坐下来,开始用餐好吗?”

食物都是些当地家常菜,不甚丰盛,但烹饪用心得当,味道还是不错的。六人围桌而坐,晚餐在一片和乐融融中进行。

“来一个高乔人家里住宿,若没能让你们体验一下骑在马背上的感觉,对我来说那就是一个巨大的过错!”托马斯喝了不少奇恰酒,醉意上头,大着舌头说话,“当年我第一次骑烈马,那家伙扬起前蹄时我都能在它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嘿!小得像只兔子,瑟瑟发抖。”

弗洛拉扶额:“快别说了……”

托马斯拍拍程川肩膀,咧嘴一笑:“但你猜后来怎么着?我揪住它的鬃毛凑到它耳边说‘我还没吃过马肉呢,兄弟,今晚咱们一起尝尝’,它就慢下步子了!”

众人:“……”

“所以别怕,只要你比畜生更畜生,就没有驯服不了的畜生!”他将一顶翘边牛仔帽递给高高瘦瘦的青年,“征服安迪,它必不可少。”

晨光从牧场尽头漫过来,给万物均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程川接过托马斯手中的帽子戴上,踩着露水走向那匹枣红色、名为“安迪”的骏马。

“上马有讲究的,你先看我示范一遍。”托马斯走到安迪身侧,伸手按住了它的脖子,掌心顺着鬃毛滑向肩部,“先让它闻闻你的味道我称之为自我介绍,畜生也喜欢有礼貌的人嘛。”

觉察陌生人类的靠近,枣红马警觉地打个响鼻,甩了甩尾巴,没给程川一个眼神,却在主人的手掌下渐次垂了脑袋,耳朵轻轻抖动着,也不知是在抗议还是撒娇。

“程川,看好了!”托马斯说罢,稍微侧过身子,左手牵着连接笼头的缰绳,右手虚扶马鞍。然后左脚踩进马镫,膝盖微屈,右腿轻捷一跨整个人便有如被风托举,稳稳落到了鞍上。

“动作关键在三点成一线,脚、臀和手要配合协调。”马背上的人坐直腰背,缰绳在掌间松松绕了一圈,“拉住缰绳时别像在拔河,这是你和马沟通的媒介,呃,怎么说呢,它就是你和马交谈的舌头。”

话音落下,托马斯轻抖缰绳,安迪缓步向前。高乔人的躯体随马步上下轻晃,宛若浮在水面的木舟。

“轮到你了。”托马斯没骑太久,翻身下马后,把绳子递给程川。后者脑海中回放着对方的示范动作,先“自我介绍”了一番。

安迪没有特别大的抗拒反应,程川喉咙发紧,继续照猫画虎,左脚踩入马镫。

“踩稳,别用脚尖,整个脚底发力。”托马斯提醒他。

程川深吸一口气,踩蹬、抬右腿行云流水,一呵而就。唯一的疏漏是重心没找准,膝盖重重磕在了马腹上,安迪当即不耐烦地踏蹄。他胆战心惊,慌忙抓住鞍桥,半个身子挂在马侧,成了片被风吹歪的树叶。

“屁股先上去,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