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如缎”,他愈发沾沾自喜起来。
“这只是‘乌云盖雪’的毛色,后背都是纯黑,只得肚子和四个爪子雪白,”男人轻轻抚着他的身体,端起他那根又长又结实的尾巴,“这里则有个‘垂花’,在全黑之中留了一点白,也是很抢眼的。”
男人的声音低沉悦耳,分明是一样的字,一样的句,偏偏从他嘴里说出来便好听极了,挠得他心痒痒,一阵酥酥麻麻好不舒服。
“可惜眼中有一点黑痕,若是以相而论,将来会成一只懒猫。”
这句话于他仿佛晴天霹雳一般,吓得他一下跳起来,站不稳当,两只前爪差点勾不住男人的衣袖。他想起那个孤老婆子,想起那根指住自己眼睛的枯槁手指,在街头流离失所的回忆一瞬间叫他狠狠打了个哆嗦,登时挠着男人的袖口,一阵惨叫。
见他慌了神儿乱抓乱跳,那男人笑得眼眉弯弯,双眸流光:“不过也不一定。皮相这种东西,并不是都准的。”
说罢,忽然冷不丁就揪住他两只耳朵,一下子拎了起来!他耳朵吃痛,忍不住下意识团起身子,连尾巴都卷向头顶,用力蜷成一个毛团,这样耳根才不那么疼。男人却笑了,很快放他下地,嘴里说:“看,这小家伙的筋骨极好,只须多加驯养,定是扑鼠能手。”
他大喜过望,激动得用额头一遍一遍蹭着男人的腿。
接着,男人又转而把他身旁那小子拎了起来,只见那不成器的家伙四肢乱蹬,半眯着眼睛叫得凄楚,却是东摇西摆卷不起身体,直挺挺挂着。
男人又笑了:“这一只才是懒猫。”
明察秋毫!
不料那十指修长的手指托着那家伙的腋窝,举到与眼齐平,男人端详片刻,竟说:“可这只猫儿身上的是‘玳瑁斑’,三色聚齐,就像不同的锦布织在一起,相当讨人喜欢。”
啥?
“这般花色往往牦多牡少,它却得了。可谓是万里挑一,极为罕见。”
没天理!
正当他忿忿瞪着那个一脸呆相只懂得舔爪子的家伙,看上去最为年长尊贵的妇人问了男人一句:“小珠,你给这两只小东西起好名字了没有?”
他懵了懵,歪着脑袋朝男人看去,尾巴茫然地垂着。
名字这玩意,他还不曾真正有过。以前那些人都是“小黑”、“黑子”还有“黑毛”一块儿混叫。
“唔……”男人低头思忖。当背后习习春雨在马兜铃的三角叶上聚满一滴,他温和的回答也随着那颗圆滚滚的珠子落地有声,“黑的那只叫‘无辜’,花的那只叫‘冤枉’吧。”
暮春造访之后,无辜酷爱抱住矮凳的凳脚一遍一遍地咬,牙齿冒出来的地方痒得他十分难熬,只有啃着木头方觉好些。他的身子拔得快,初来乍到时刚刚好能装下一只盛鲜果用的小竹篮,如今已有半个门槛长了。
他对这个新家的里里外外也不再陌生,每个屋子都钻过,每张脸都认得清楚。
把他从春雨中领回家的男人名号靳珠,是个年纪轻轻的金匠,手很巧,粗糙的金坯总是能在他那儿打出叫人爱不释手的首饰。
靳珠有四位娘亲,排序第三的是他的亲娘,余下几位全是他已故爹爹的妻妾。大娘是个敦厚和蔼的妇人,最喜欢把他和冤枉搂在怀里细细地挠下颌,常常令他俩舒服得打起瞌睡。二娘性子豪放泼辣,总爱当着外人夸他们毛色雍容显贵,动作轻盈伶俐。三娘处世十分地道,遇着了喜欢揪他尾巴的顽童,先是不温不火数落一顿,再传之以宽厚之心待人待物的道理。四娘则是疱房中的好手,每每替他们准备伙食,他们都巴不得把碗底都舔破。
靳珠还有四个兄弟。其中三位皆在外地居住,唯独有一个弟弟留在京城,叫做“小玉”。
他和冤枉来了以后,总是时不时听几位姨娘“小玉”长“小玉”短,可长长短短了好些日子,却从未见过其人。而当姨娘们喟叹一声,用“小玉啊”三个字打开话匣子,他的主人只会颦起眉毛,态度冷淡,显得漠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