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身后的谢行莺听见关键词,踮脚好奇,果然看见沈弋,一米九的个子鹤立鸡群,想无视都难。
她早上睡过头,没吃早饭,也饿了一上午,心里正烦躁着,小炮弹似得冲过去,将书包摔他身上,夹带火气道:“你来干嘛。”
两人同住东区,一起长大,只是相比惹祸精谢行莺,沈弋成绩优异,性格稳重,是家长口中的学习榜样,曲瑶舍不得给她零花钱,总拿沈弋做借口。
一来二去,谢行莺将沈弋视为仇敌,爱甩脸子,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沈弋欺负她。
偏偏她爱漂亮,衣服包包化妆品,流水一样购入,轻奢起步,曲瑶满足不了她,她转头就去找沈弋,撒泼打滚,又哭又蹦。
沈弋接住书包,睨着女孩撅嘴,粉颊滚圆,卷发蓬软,气炸了毛的模样,弯下腰,挑眉笑道:“又怎么了大小姐。”
同住贫民窟,谢行莺却自幼娇气,有次和曲瑶发生争吵,曲瑶气急了,骂她丫鬟命公主病,惹得她崩溃大哭,离家出走。
半路大雨滂沱,她成了落汤小猫,蜷缩在桥洞底,冻得哆嗦,最后是沈弋找到她,外面电闪雷鸣,少年颤抖着站在对面。
谢行莺从未看见他露出那样脆弱的神情,脸色苍白,一言不发,一步一步将她背回了家,那天最后,沈弋哑声哄她:“莺莺永远是大小姐。”
往后的日子里,沈弋的确把她当成了大小姐。
谢行莺原本抱臂生闷气,阳光洒落,折射璀璨的光,她忽而瞥见脖子上六位数的宝石项链,是沈弋前段时间送她的生日礼物。
翘着下颌哼了声,主动凑近他,嘟哝埋怨:“都怪你!我妈说以后不给我做饭了,让我学你,自己做......”
闻言,沈弋脸猛得冷下来了,谢行莺哪里会做饭,生怕她不能弄伤自己吗,舌尖抵住腮帮子,干脆利落道:“不做,以后去我家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