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三十分钟后,周子秋刚刚成功PK掉那个被沈嘉言叫哥哥的无辜路人,就听到书房门被小心敲响了。
他一把合上电脑,端出成熟冷淡的表情,转过身:“什么……”
事。
在看清眼前的场景后,最后一个字被活生生咽了回去。
粉色的假发。
粉色的狐狸耳朵。
刚刚到大腿的粉色蓝色相间的女仆短裙勾出极窄的腰身,刚刚过膝盖的白色丝袜则包裹出一双纤细修长笔挺的腿。
白色的蕾丝边在大腿上收紧,微微陷进一些,显出大腿匀称纤细以外微微的肉感,和精致小巧至极的脚踝恰好相得益彰。
而裙摆之后,还有一条粉色的大尾巴在扫来扫去。
穿成这样的好看少年明显有些不好意思,肉眼可见的羞涩局促,红透了的耳朵和天真干净的躲闪眼神让整个画面多了一种和低俗完全无关的撩人的色/气。
看周子秋还坐在书桌旁一动不动,沈嘉言以为是自己表现还不够到位,于是一咬牙,摆出宅舞开始前的经典Pose,偏着头,叉着腰,比着“V”,用周子秋最喜欢的撒娇语气说道:“主人,请尽情吩咐妲己~”
那一刻,周子秋觉得当人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他觉得自己还可以假装得更生气更吃醋一点。
于是那天的沈嘉言跳红了膝盖,哭哑了嗓子,而那条狐狸尾巴也因为被什么液体打湿了,变成一绺一绺,再也用不了了。
而那天,沈嘉言也终于明白了一句话,男人的温柔,都是假象。
=第97章 全文终=
我眼里的宋先生和夏先生
夏大野·著
我想, 对于一只金毛来说,我已经实在不算年轻了。
可是我的主人们的确都还很年轻。
他们把我带回这个家的时候,我还是一只两个月大的幼崽, 他们也不过都是十八岁的少年。
而如今十年过去, 我已经是只成熟的大狗了,他们却依然正值最好的年岁。
西装笔挺,意气风发,是人人艳羡的恩爱情侣和商界新贵, 在外人眼里耀眼,瞩目,完美而没有缺陷。
可是只有我知道, 传闻中最理智精明的宋先生其实是个小笨蛋。
比如他现在都没有学会怎么在出差之前把衬衫叠得有条不乱。
比如他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都迷糊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比如他每次和夏先生吵架后夏先生都会偷偷关掉电闸, 他就会吓得找夏先生一起睡觉,就此和好,从来没发现哪里奇怪。
也只有我知道, 传闻中最笑里藏刀的夏先生其实是个耙耳朵。
比如年收入七八位数的夏先生每个月只有一千块钱零花钱,因为他曾经答应过所有钱都给宋先生管。
比如我们家总是有很多键盘, 却不放在电脑桌上,只是放在扫帚旁, 很奇怪。
比如我们家里的地位总是宋先生第一,宋小囍第二, 我第三,夏先生第四。
是的,夏先生连我的地位都不如。
因为我时常还能上宋先生的床,但夏先生总是会被赶去睡沙发, 客卧, 书房。
至于他为什么会被赶出去, 这就不是我一只狗可以说的。
但也只有我这只狗和我的小猫宋小囍,才能知道真正的宋先生和夏先生是什么样的,所以我决定在我的主人们结婚的这一点说点什么。
可是从哪儿说起呢,想来想去,还是从求婚那天说起吧。
从他们在一起的那天开始,很多人就一直相信如果要求婚的话,一定是夏先生在精心策划之后在某一天举办一个最浪漫最盛大的仪式,向宋先生求婚。
我也一直是这样以为的。
可是世事难料,就在夏先生还在精心策划准备那个最浪漫最盛大的仪式的时候,宋先生先向夏先生求了婚。
那天是夏先生第一次突然病倒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