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话题开展下去。

于赵云而言,亦是难掩喜悦。

这位凛然鹤立于人群中,叫自己光见幕离下的超逸身姿便心生好感的青年,思虑见地果真如其风仪般不俗。

固然惜字如金,却字字玑珠,颇对他心意。

二人先在茶馆坐了一阵,见虞临始终不去碰那茶汤,又看出他多半也是初来乍到,赵云索性将他邀请回了自己的暂时住所。

虞临应邀后,稍微观察了一下新朋友的临时住处。

同刘氏郎君斥重金购置的宅院毫无可比之处,也远远不如与诸葛亮那被谦称作茅庐、实则内秀的宽敞连栋,是最普通不过的民居。内里井井有条,一切看起来都非常干净整洁,没有多余的饰物。

赵云俨然是名单身汉,在厨房里忙碌的并非其妻室,而是从当地雇请的仆役:也远不及世家子的排场,有且只有一名。

或许是因为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也或许是由于虞临应了他的邀请、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份新结下的友情比“互称表字的上一阶段”更进了一步,赵云的神态明显更加从容放松了。

哺食尚未备好,他领虞临在主屋坐下后,语气轻松地问:“子至此番来邺,可是有意投身袁军?”

他自有意志,亦素不好干涉他人所想,今日若非实在不忍见明珠有暗投之嫌,也不会主动多此一问。

说到这点,虞临心里就有点郁闷:“在亲眼目睹方才那幕之前,确实曾存此念。”

赵云彻底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