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语窝在沙发上,指甲啃的嘎嘣响,他的眼神始终锁定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一眨不眨地看着搜索结果。

他正在寻求答案的问题是:怎样才能追到喜欢的人?

高分回答五花八门,任语反反复复地琢磨,其中好几个他都已经试过了,并没引起多大反应。也不知是这些方法都没用,还是他的暗恋对象压根就对他不感兴趣。

他喜欢的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陆元岑。他们一向亲密无间,是彼此最好的朋友,甚至上了大学还一起在校外租房同居。

第一次意识到喜欢上竹马,是任语高二的时候。某天晚上,竹马入梦,他们一起做了些旖旎缠绵的事,而第二天醒来,任语毫不意外地梦遗了。

快五年了,有无数个合适的时间点,任语都想说出“我喜欢你”这四个简单的字,可始终没有勇气。

任语实在无法想象失去陆元岑的人生,如果陆元岑拒绝,那他们之间会变成什么样呢?他能忍受仅仅作为朋友陪在陆元岑身边的落寞,却不能接受两人分道扬镳。

最近陆元岑总是很忙,早出晚归,到半夜才回家,朋友间有八卦传言,说是陆元岑和同课题组的女生正在暧昧,只差捅破一层窗户纸了。

被抢走竹马的危机感越来越强,任语独处时忍不住反问自己,喜欢的人近在咫尺,就真的能眼睁睁看着他和别人恩爱吗?

任语长长地叹了口气,他不是圣人,根本做不到。

继续向下翻网页,他注意到在接近页面最底端的一条发言:建议直接生米煮成熟饭。

这不好吧……

评论里同样是一片骂声,叫楼主不要引人犯罪,教坏未成年。

可任语想了想,竟然觉得对他来说,确实是这个方法最靠谱。

凌晨一点,任语终于等到了他晚归的竹马。

陆元岑带着一身酒味儿,醉醺醺地推门而入,将外套和鞋子随意丢在玄关,头也不抬就踉跄着回了卧室,甚至没发现在昏暗客厅里坐着的人。

任语面色凝重,脸上白一阵红一阵,就跟在陆元岑身后,也进了他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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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趴在床上不省人事的男人,任语深呼吸几次调整好情绪,柔声说道:“元岑,起来去洗个澡,或者把衣服脱了再睡,不然会很不舒服的。”

陆元岑皱着眉头嘟囔几声,忽然抓住了任语的手腕,将他往自己身前一拽。任语措不及防,小声惊叫着摔到床上,倾倒在竹马身上。两人离得很近,鼻尖都快要碰上,任语被陆元岑鼻息间的酒气熏到微微蹙眉,眼中蒙起一层薄雾。

陆元岑则眯着眼睛,带着盈盈笑1意,似乎是在很用力地识别眼前人是谁,确认是任语后,他忽然笑了出声,捏着任语的脸蛋:“啊是小语啊!你怎么也来了呀,快,快带我走。我不想再跟他们一起了,嘘,这话你别告诉他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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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颊被拉得老长,任语忍着疼也没挣扎,含糊问道:“嘶,为什么不想和他们一起?”

“因为……”陆元岑松开他,转过身换成仰躺姿势,将任语一把搂在臂弯中,“因为他们老是撮合我跟李晶,我不想!”

任语一愣。他认识这个李晶,是陆元岑导师的女儿,漂亮、温柔、开朗、善良,几乎拥有一切优点,是个特别好的女孩,陆元岑没理由不喜欢她。

任语思索片刻,问道:“为什么不想?”

陆元岑短暂沉默,就好像是睡着了,忽然又大声回答:“不想!”

“你不喜欢她吗?”

陆元岑挠挠头:“不喜欢不喜欢,我有喜欢的人了。”

任语顿时僵住,一股寒气从脚心涌上来,他终于确认了他的竹马真的喜欢上某一个人。可与此同时他又心潮澎湃,另一种隐隐的期待与寒气对冲。即使可能性非常低,他也不禁设想,如果陆元岑喜欢的人就是他呢?

“元岑,你喜欢的人是谁?”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