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语……”陆元岑喃喃,忽然捧住任语的脸拉到面前,两人凑的极其近,他眼中满是惊喜的神色,“诶?是小语诶……”

这话像是在回答,可更像是醉酒的人神智不清,眼前是谁就说谁,任语没法和他追究。

一颗心上上下下,期待又落空,短短几秒钟经历巨大起伏,任语叹了口气,贴上睡着男人的额头,亲昵地蹭了蹭。

陆元岑仿佛睡着了,一脸平静。他的睫毛随着呼吸频率轻轻颤,像两把小扇子,目光再往下略过高挺鼻梁,来到唇峰。酒水浸染,嘴唇鲜红水润,微张着吐息,里头是幽深的一个黑洞,藏着任语肖想已久的宝藏。

合格的海盗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寻找宝藏的机会。

任语果断亲了上去,四瓣嘴唇相撞,软肉都挤得变了形。他从没接过吻,只会一股脑往上亲,不断地摩擦唇肉,用舌头去一遍又一遍舔舐,像小狗。

“唔唔……”喝醉的人呼吸不稳,下唇被咬破了,血腥味弥漫。他大张开嘴巴,辅助着对方唇齿交缠,一双手也自然地缠上任语腰际摩挲。

两条舌肉终于碰上,任语十分急切地勾住对方,吸着舌尖,汲取竹马的唾液。黏腻的水声啧啧,伴随着粗重的男性低喘,屋内空气逐渐上升。接吻的感觉是如此之好,从舌尖开始散播一种酥麻感,流向大脑,也流向全身,任语整个身子都痒痒麻麻的发软。

气氛越火热,任语越认定老天爷都在帮他,不然怎么会几小时前才看到的建议,现在就给了他生米煮成熟饭的机会呢?

真的做爱,恐怕是不行的,因为任语懂得不够多也没有提前做准备。更何况陆元岑醉了,烂醉了的人是硬不起来的。

任语决定退而求其次。

不需要真的做,只要留下痕迹,让陆元岑以为他们做了就好,以竹马的性格,是一定会负责的。

任语犹豫一阵,爬到男人身上坐下,哆哆嗦嗦脱下两人的衣服,平时从没觉得拉链和纽扣这么难解的,几件衣服就脱了快五分钟,终于赤裸相对。

男人精壮的上身终于显露。陆元岑有健身的习惯,体型良好,肌肉饱满,胸肌和腹肌的轮廓清晰明朗,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充满了野性的力量。

任语默默吞咽口水,一只手控制不住的抚摸上去,捏了捏胸肌,没想到这里是十分柔软的,指尖凹陷进软肉里。任语另一只手碰上自己的胸部,他这里平坦无味,没有多少乳肉,只有两颗小乳珠颜色粉红,还称得上漂亮。

嘴唇落下,留恋饱满肌肉,在锁骨处啃了啃,又吸出三两个粉红吻痕,这是任语的专属标记。舌肉一下一下舔掉陆元岑胸前略带酒气的汗,任语的手指逐渐下移,描摹过陆元岑腹部硬邦邦的轮廓,来到小腹最下处。

意识到即将与那裤子里鼓鼓囊囊的东西碰面,任语忍不住瑟缩身子,口中唾液疯狂分泌,他咕嘟咕嘟地吞咽着。两只手边抖边解开扣子与拉链,终于目睹那老大一包膨起,将内裤撑起了一个可怖的幅度。

“好大啊……”任语忍不住感叹,还没真的亲眼瞧见,就可以断定这里的大小了。他指尖勾住内裤边缘慢慢拉下,手掌边都是被性器灼得发烫的空气,一根肉柱子嘭得弹了出来,又长又粗,已经半勃。

任语满脸羞涩,酒气和扑面而来的男性荷尔蒙气息叫他睁不开眼,咬着唇俯下身,趴在男人两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