匮乏的群体,这个跨度……”施也思索片刻,说道,“我怀疑这个男人的性器官或者性功能有可能存在障碍,选择不懂事的少女或许是对于自身情况的自卑造成的。我国以及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周边邻国,在性教育上是十分匮乏的,尤其是贫穷偏远地区的女性,她们连自己的身体构造都不甚了解,更不会了解异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从未见识和体验过正常性生活的女性,对于尺寸以及性生活过程中的时间以及持续状态等特性是完全不了解的。我看过的性侵幼女的案子中,有超过半数的嫌疑人都是性能力匮乏,所以偏向选择懵懂无知的幼女下手。”
“可是后来这个人又选择了已婚女性。”苏行说。
“恰恰更是一种辅证。”施也说道,“常规情况下,已婚女性拥有过性生活,在技巧以及能力上是成熟的。简单说,当一个人能力不行的时候,选择让有能力的人带领自己,也是一种方式。另外,按照你的描述,这个嫌疑人的生活环境基本上黄赌毒都有,那么他周围应该不缺帮他解决生理问题的失足妇女,可是他却选择了拐带囚禁,而非花钱去解决。这个人应该是有一定背景和地位,或者说,他非常在意自己的名声。选择幼女,因为幼女对性生活缺乏知识;选择人妻,因为人妻碍于文化背景以及所处环境,即便被侵犯了也极少选择报警,更极少会跟自己的丈夫去说。这两种人,都不会把这个嫌疑人的细节特征透露出去,而且就算是报警说自己被侵犯,也不会提及嫌疑人所在意的事情。相反,如果是以卖淫为生的失足妇女,她们有自己的圈子和消息渠道,而且她们见过的很多了,你也看过扫黄打非,那些失足妇女什么都敢往外说的,甚至会在完事之后互相交流,这应该是嫌疑人并没有选择失足妇女的原因。”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苏行说,“我确实是怀疑他有障碍,但我也说不清楚具体是哪种障碍。”
施也接着分析道:“没关系,咱们一点一点推导。你说这个人曾经对一名女性产生了疯狂的迷恋,这种迷恋最先起于精神,然后是在酒精的催动下有强迫行为,但并未实际发生。而后面当这名女性怀孕之后,嫌疑人并没有对这名女性采取虐待行为,而是在这名女性失踪之后几年选择用假阳具凌虐另外一名孕妇。嫌疑人在进行这一举动时是意识清醒的成年人,且并未顾及受虐者的意愿,这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属于性虐恋也就是常说的小众性癖BDSM的范畴,也不是更小众的恋孕,而更像是在心理动因驱使之下单纯的虐待。其原因有多种,常见的是PTSD、严重且并未经过系统治疗的精神类疾病比如双向情感障碍或精神分裂发作期以及反社会人格,具体是哪一种需要进行测试评定。不过这里面有两个细节需要注意,第一,是所有受害者都被迷晕了;第二,是假阳具。咱们逐一分析。所有受害者在被侵害的时候都失去了意识,那就意味着无论是少女还是成年女性,在没有精斑测定的情况下,都不知道自己被谁侵犯了。你刚才说,他在被那名他痴迷的女性迷晕并醒来之后,误认为自己对那名女性实施了性侵,这一点你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从这一点其实可以大胆推测,这个嫌疑人可能从来就没有跟女性完成过真正意义上的插入式性行为,或者更极端一点,他可能根本就没有过生理反应,这就导致了他根本不清楚人在喝醉酒的情况下无法完成勃起射精这一串生理活动。如果这一点是成立的,那么反推回去,所有女性被侵害时都没意识,也就意味着,到底是人还是工具,其实都是不能确定的。这样就和第二点联系在了一起除了性少数群体的男性,异性恋单身男性持有假阳具的概率是极低的,这个嫌疑人手中却有一个尺寸夸张的假阳具,结合他的取向,我怀疑这是一种补偿心态在作祟。你之前不是看过霭理斯的书吗?性能不足或是性能萎缩的原因……呃对了,你旁边没有女同事吧?”
“没有,但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苏行又提出疑问,“可是确实有被侵害过的女性在之后怀孕……啊我懂了,我们被绕进去了,既然受害人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那么到底是谁侵犯的受害人其实根本就不确定。可能让那些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