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这种袒露上身的衣衫,但,但既然小妖女她喜欢,穿便穿了吧。

至于这屠户身份,他倒不觉得有何所谓,屠户用刀,他用剑,对此他觉得颇为亲切,玄暮之觉得自己旁的优点或是不显,但,有一点,他自认做事时务必得一丝不苟、专心致志。

莫管这小妖女睡前看的话本男主是屠户,还是皇帝。

既入了她的梦来,自然是要演得认真、专注、尽善尽美才是

他仔细拿捏着这杀猪佬的角色,俨然是他本人也,低头看眼前的“白衣公子”,雪肤乌发,鬓如墨画,面如桃瓣,唇红齿白。

再往下一瞅,胸前更是挡不住的巍峨翘耸,柳腰处又是嬛嬛一袅,不堪掌握,端的是神仙玉骨,风拂玉树,雪裹琼苞不过如是。

第64章 | 0064 64 就是喜欢小公子这么大的胸肌

呵,原来是个貌美的小娘子。

口口声声还说什么他家美貌不可方物的妹妹?

若他不曾记错,与他定下亲事的分明是金家长女,又何来这什么为妹妹打抱不平的兄长?

十五六年前,那一家还是村尾穷得揭不开锅的穷秀才,而他家是村头顿顿都吃得上肉喝得起酒的大屠户,金秀才赶考时借了他家十两纹银,却名落孙山。

不得已将他家刚出生的女儿绣绣,许给了他王家做童养媳。

可怜绣绣的母亲生她时难产而死,他家还帮金秀才养了三年的女儿。

后金秀才又以这儿女亲事的名头,再向他家借了十两纹银,终于高中榜眼,又蒙高官之女榜下捉婿,待两年后才与夫人交代了前有所娶,从他家接回绣绣抚养,后步步高升,如今已成了当朝丞相。

昔日与他青梅竹马的童养娇媳,如今已贵为丞相千金。

如今再看这位公子的俊秀眉眼,与记忆中五六岁的绣绣妹妹有七分相仿……

他王家本就无攀龙附凤的心思,从那金秀才接回绣绣,就歇了与官老爷做亲家的念头,至于那劳什子定亲信物,早就不知被他丢到了何处……

若这金绣绣是好言好语,求他还回信物。

日后各自嫁娶,那什么书里头写的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便也罢了。

偏她女扮男装,又一脸厌弃,这般跋扈,这等趾高气扬,一口一个下九流杀猪佬的,倒叫王铁牛有些不高兴了。

“起开,别拦着洒家回家,那什么破玉佩早不知丢哪里去了。”他挑起扁担,就要离去:“管你劳什子天仙妹妹,俺王家娶不起,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