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1)

“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

补校:“写”前原有“多”;“镜”后原无“者为多”。

“然非不能写‘无我之境’”

补校:“非”,幼安本作“未始”,《重订》缺。

34(删8)“古诗云:‘谁能思不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35(6)“境非独谓景物也”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七”,后定稿置于第6 条。感情亦人

心中之一境界”

补校:“感情”,幼安本作嘻怒哀乐”,后在白选《人间词话》中

又作“情感”。(见1913 年《二牖轩随录》。

36(4)“无我之境,人唯于静中得之”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五”,后定稿置于第4 条。

又按:此条够右侧皆加圈,《新注》未校。整部手稿中,字旁加目

者难此条与“有造境,有写境”条之末句耳。可知此两条在全稿中的份

量。

37(5)“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六”,后定稿置于第5 杀。“必遗其

关系限制之处”

补校:“处”旁原有“全体”,“处”下原有“或遗其一部”。

《新注》未校。《重订》缺“全体”,“部”下衍“分”。

38(删9)“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条

“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

补校:“天才”,原改“诗人”,后又改为“天才”。

39(55)”诗之《三百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诗之《三百篇》、《十九首》,词之五代北宋,皆无题也。非无

题也,诗词中之意不能以题尽之也。自《花庵》《草堂》每调立题,并

古人无题之词亦为之作题,其可笑孰甚!”

雏按:此段系后加,写在手稿第七页右半页第一行之右空行内,字

迹小,一行内写两行字,独立成条。

40“诗词之题目本为自然及人生”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十八”。

41(28)“冯梦华”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冯梦华《宋六十一家词选序》谓”

补校:“序”下,幼安本有“例”。

“淮海小山真占之伤心人也”

补校:“真”,幼安本无。《新注》《重订》均缺。

“余谓此唯淮海足以当之”

补校:此句下原旁添一句,后涂去,已难以辨识。

“小山矜贵有余,但稍胜方回耳”

补校:此句下,原有“古今词中天才,少游一人而已”。

雏按:“古今”句虽删,仍很重要。

42(57)“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怀古詠史之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不用装饰之字”

补校:“装”,幼安本作“粉”,《重订》未校。

43(58)“以《长恨歌》之壮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