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
补校:“写”前原有“多”;“镜”后原无“者为多”。
“然非不能写‘无我之境’”
补校:“非”,幼安本作“未始”,《重订》缺。
34(删8)“古诗云:‘谁能思不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35(6)“境非独谓景物也”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七”,后定稿置于第6 条。感情亦人
心中之一境界”
补校:“感情”,幼安本作嘻怒哀乐”,后在白选《人间词话》中
又作“情感”。(见1913 年《二牖轩随录》。
36(4)“无我之境,人唯于静中得之”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五”,后定稿置于第4 条。
又按:此条够右侧皆加圈,《新注》未校。整部手稿中,字旁加目
者难此条与“有造境,有写境”条之末句耳。可知此两条在全稿中的份
量。
37(5)“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六”,后定稿置于第5 杀。“必遗其
关系限制之处”
补校:“处”旁原有“全体”,“处”下原有“或遗其一部”。
《新注》未校。《重订》缺“全体”,“部”下衍“分”。
38(删9)“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条
“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
补校:“天才”,原改“诗人”,后又改为“天才”。
39(55)”诗之《三百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诗之《三百篇》、《十九首》,词之五代北宋,皆无题也。非无
题也,诗词中之意不能以题尽之也。自《花庵》《草堂》每调立题,并
古人无题之词亦为之作题,其可笑孰甚!”
雏按:此段系后加,写在手稿第七页右半页第一行之右空行内,字
迹小,一行内写两行字,独立成条。
40“诗词之题目本为自然及人生”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十八”。
41(28)“冯梦华”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冯梦华《宋六十一家词选序》谓”
补校:“序”下,幼安本有“例”。
“淮海小山真占之伤心人也”
补校:“真”,幼安本无。《新注》《重订》均缺。
“余谓此唯淮海足以当之”
补校:此句下原旁添一句,后涂去,已难以辨识。
“小山矜贵有余,但稍胜方回耳”
补校:此句下,原有“古今词中天才,少游一人而已”。
雏按:“古今”句虽删,仍很重要。
42(57)“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怀古詠史之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不用装饰之字”
补校:“装”,幼安本作“粉”,《重订》未校。
43(58)“以《长恨歌》之壮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