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晚。”于屹故意碾着k的膝盖重重地压:“你那位深养了不知道多少年,潜伏在孤儿院的小玩意儿,忌惮我得很。我要是不假装吃你们的饵,上钩跑出来,她能有这么快的动作?”

k疼得额角都伸出了细密的汗:“你怎么知道,你…到底知道多少?”

男人松了脚,一手滑开手机,调出张照片给对方看。

照片上是瓶喝了一半的洋酒,上头还残留着半个唇印。

接收时间一个小时前。

就在他赴约前来的路上,于屹收到了这张照片。

“你的小间谍,初次行动,到底还是出了纰漏。”

k死死盯着这张照片,似乎能透过平面的一片蓝光,窥见主人公背后的卖力。

她画了浓妆,穿上暴露的衣服。或是被强按着灌了,又或是存了去勾引那好色酗酒狱警的念头,将半瓶洋酒一饮而下。

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临走时却忘了对嘴喝剩的那半瓶洋酒。

“这酒价值不菲,酒场老板偷摸着收拾起来发现掺点水勾兑着继续赚钱,恰好留下了不利于她的证据。”

“DNA比对结果已经出来了。”于屹蹲下身。

“唇印的主人,名叫pueblo(普韦布洛)。”

“沈枝嫌这名字拗口,又给她取了个中文名字。”

男人顿了顿:“叫阿普,你认识吗?”

0102 我就算变成鬼,夜里也惦记着去找你。

k的脸色有一瞬间不自然。

下颚曲线绷直成拉紧的弓弦后又松开,讥笑了一声:“沈枝的朋友?我怎么会认识。”

于屹漫不经心地应了声:“不认识就算了不过我怎么听说,那姑娘递交在院长那儿的身份信息显示,姓冈萨雷斯,是个比罗姆族人?”

比罗姆族,极擅农耕、冶铁、铸铜。

前几年,k花重金从尼日利亚请回来的铸铜师,就是个比罗姆人。

巧的是,对方也姓冈萨雷斯。

经由他手中铸就的长矛,矛身一锋两刃,中线隆起,侧边开有凹槽,矛头呈四棱状,宽大的矛叶钻进猎物肉里,见血饮饱。

只可惜,对方死在了两年前的一场狩猎中。

尸体被丢到了越野的后备箱,与从格鲁梅蒂河捡回来的少年挤在了一处。

两人身上都是血,一个凉透凝固成狰狞的痂,一个温热地潺潺流淌,止也止不住。

盗猎者视人命为草芥。一条尸体扔到东非草原上,不出半个钟头便被嗅着味儿来的鬣狗吃了,何必要费这功夫?

除非,后备箱里的这具尸体,生前极受头目的器重。

于屹低着头,压轻动作,在这具尸体上摸索。

他在对方上衣口袋里,找着个皮质钱包。

有些旧了,上头却新抹了油。

一打开,首先闯入视线的,是一张年轻姑娘的照片。

于屹当时倒是留心了一眼,又随手把那钱包里的先令都掏走

两年的摸爬滚打,命都是捡回来的。

那一瞥,早被时间磨灭得在记忆里只剩点影子。

直到一小时前,dna对比报告结果传送到于屹手机里,阿普的样子,和回忆里那张有些模糊的照片重合。

原来是她。

手机铃声适时响起,于屹毫不避讳地当着k的面,按下了接听键和免提键。

“喂。”

“人抓到了。”那头信号有些断断续续:“我们的人埋伏后不出一个钟头,就看见普韦布洛端了盆水,鬼祟着往象屋走。”

“水?”

“那是生着蓝藻的湖水。”电话那头的肯尼亚警方每说一句,k的脸色就灰败一分。“里头含有的蓝藻神经毒素,可以毒死数头成年象。”

“还有呢?”

对方一顿:“我们还在她的房间里找到了假扮夜场女的裙子、用来微调样貌的油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