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终于雄赳赳气昂昂地考进了振华,跟这个人走在同一所校园里,每天都有遇见的可能,她竟然有种荒唐的近乡情怯的感觉。何况,这个人的名字风风光光地一出场,就把她这么多年自以为是的努力和骄傲贬得一钱不值。

很简单,她怕了。

她不是没有幻想的人。有的时候就是执着于某种场景和感觉,念念不忘。

所以她绝不会特意去探寻和遇见,她只是期盼,上天能再给她一个和五岁的时候一样美丽的并非人为的际遇。比如,某天在隔壁班,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时候,爆发出一阵惊呼快来看哪盛淮南,这次考试这个女生的分数比你高,你认识她吗?她是二班的。

然后在走廊里面,别人就会指着她说就是她,洛枳。她回头的时候,在一群男孩子中看见盛淮南,和她认识他的时候一样干净好看的盛淮南。她会朝他笑笑,用她最好看、最骄傲也最平静的笑容,然后转身回到班里面,把一颗心彻底地按到水底下去。算是一个告别,了结了一切。

这样的幻想比偶像剧桥段还要白痴,自已想想都羞耻,却的确是埋在她心底最炽烈的愿望。

人总是需要一些仪式的,仪式给人庄重感和宿命感,给人信心。

开始和结束同样要庄重而完美。

可是老天不会给她任何希望。

期中考试后的第三个星期,她就遇到了他。

第44章 情深说话未曾讲

12月4日。

天气已经很冷了。她穿得很多,像只要过冬的熊。站在车站等车的时候,遇见了在隔壁班的一个小学同学。

同学说:“你等什么车?”

她说:“122路。”

同学刚要开口说什么,身子却扭过去盯着她的背后。她顺势回头,耳朵边已经传来了同学小声的尖叫:“天,盛淮南。”

其实她想赶紧扭头不要看的,为了她心里念念不忘的“初次遇见”。可是,那个人太显眼,她甫一转身,就不可能看不到他。

一个穿着白色运动外套、背着黑色nlke书包的背影,高大清爽,落日余晖淡淡晕染着他的左半身,右半身留在阴影中,好看得就像、就像……她发现自已的万能类比法失去了效用。

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她希望那天阴天。无论是五岁还是十六岁,阳光都帮着他蛊惑人心。

然后,他转过身来看站牌。

他长大了,小时候清秀的眉眼更加舒展精致,长得那么好看,恰好和她的幻想一模一样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事情吗?

“他怎么今天来坐公交车呢?平时都是他家司机来接他的。天气冷了,他们也很少出来打篮球,都没机会见到,今天真是赚了。”

她微笑地听着同学说,一边长久地注视着他。

三个男生、两个女生走过来,其中一个男孩狠狠地拍了他的肩膀一下。他们说笑,偶尔一起动手整人。两个女孩子都不跟盛淮南讲话,只和另外的男生斗嘴,然而眼神都在不经意间挂在他身上。

洛枳忽然想起那张表格上他的名字,站在远离大家的地方,骄傲而孤单。

其实他看起来并不是的。至少,是受大家欢迎的,会在篮球比赛后被抛到空中的,会被很多人围住的好脾气、好人缘的少年。然而他眼睛中永远保持的那点儿寂寞和疏远,似乎并不是她的错觉和想象。

收破烂的老头儿骑着三轮车经过,他几步追上去,把掉下来的一摞报纸放回车上,然后打算继续回到人群中聊天。结果没走两步,报纸又掉下来了。周围几乎没人动,他又跑起来追上车把报纸放上去,然而车身因为坑洼不平的路而颠簸了一下,报纸再次掉下来,细细的塑料绳支撑不住,几乎马上就要散架了。

眼前的场景逗得洛枳几乎要笑出来了。懊恼的盛淮南锲而不舍,像个小学生一样气鼓鼓地抱起摇摇欲坠的一大摞废报纸,狠狠地扔到车上老头儿感觉到了震动,回头看了一眼,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后,沙哑含混地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