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阎瞥了一眼躲在玉米杆后的王招娣,以及她身边的周凉,微微弯腰捡起抗刀,在两人抖个不行的视野中,抬步离开。

“活阎王背媳妇啦!”村里的小孩子看见什么都稀奇,此时看见薛阎背着虞姣,一个个都稀奇得紧。

毕竟这画风格外不协调,薛阎可是谁的面子都不给,现在居然背了名声最差的知青。

小知青长得跟画里一样,清透的大眼睛好奇观望着四周,脸蛋小巧精致,就连搂住男人深色脖子的两只手臂纤细白嫩,如同上好的羊脂玉一般,在阳光下白的发光。

一些男人眼睛都看直了。

陈家村履属红旗公社第七建设大队,村里的农民大都瘦瘦黑黑,此时正是午饭的休息时间,因为没什么娱乐活动,平日里最喜欢八卦。

“有伤风化啊,懒货配阎王,真是绝配了。”不时有人嘀嘀咕咕。

“这陆霆还真够倒霉的,娶这么个玩意,听说他们都没扯证,怪不得这知青敢这么浪,我看啊,等回城名额下来,这人就得跑了。”

“破个小口都要人背,我家三岁大的娃都没那么娇气,这虞知青啊还是这么一副资本家大少爷的做派。”

“谁叫人家长得美呢,对了,该不会是活阎王把人打残了吧?”

后面的话在薛阎看过去之后,渐渐没声了。

虞姣虽然已经习惯万众瞩目,但周围那些或恶意,或揶揄,或惊讶的视线还是让他有些不自在,雪白的牙齿咬住了一点唇瓣。

耳边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多出一道温热的呼吸,薛阎身子倏地一紧,他听见小知青小小声地说,“不然你还是放我下来吧,我不和你计较你弄伤我的事了。”

薛阎看了眼目光充满敌意的顾书白,并没有如他所愿。

回来需要把抗刀锄头之类的工具还给大队部,并且上报工作进程,充当计分员的正是原主求而不得的深情男配谭青远。

靠窗的位置坐着一个男生,背部挺直,流畅完美的侧脸轮廓极为优越不凡,神清骨秀,文质彬彬。

他的坐姿极为优雅,是那种真正名门世家浸润出来的出众气质与礼仪修养,仿佛周围的喧闹都与他无关。

只看那挽得整齐的袖口,和那本明显有些陈旧,翻阅了不少次,页角却依旧依旧平整的书就能看出,这人怕是个十分爱洁,一丝不苟的性格。

察觉到有人靠近,男生终于抬起了头看了一眼。

他眉目略染懒倦,嘴角时常挂着温柔的笑,似乎从不会和人生气,像极了圣贤古籍堆砌而成的圣人君子。

这样的样貌,不俗的气质,让虞姣确定了对方深情男配的身份。

谭青远与原主同一批下乡的知青,听说他家世不凡,不仅是京城人,且他父亲母亲都是书香世家,他学习成绩更是很好,不出意外,回城名额肯定有他一个。

原主为了勾搭上对方无所不用其极,以各种理由想骗他帮自己干活,但这个人间清醒的男配从来不上当,还好似能一眼看穿原主的心思,原主的死缠烂打成功在男配那里得到首例厌恶,从而避之不及。

虞姣并没有错过对方目光在接触到他时,一闪而过的厌烦。

看来自己这个反派十分出色,不然也不会惹得那么多人厌恶。

这个世界终于正常了。

浪荡自私的小作精勾魂摄魄(4)吃挺好啊

订婚后,原主连一天工都没有上过,工分全丢给了小叔子,要不就是拾掇他的爱慕者帮他干活,顺理成章混吃等死当起了蛀米大虫,家务不做就算了,每天睡到太阳晒屁股,还经常纠缠谭青远。

公社的社员提起他个个摇头,真是狗都嫌,就连一向好脾气,待人接物都温和有礼的谭青远,对虞姣也相对冷淡一些。

“薛阎和昨天一样5工分,至于虞知青,陆向北已经帮你干完今天的活,10工分。”

地主家的成分,导致薛阎不止要干最累最苦的活,公分也不会太高,如果不是他能额外给家里补